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3-00245 | 发文时间 | 2023-04-14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同安委发〔2023〕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同心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开发区)、安(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加强“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消安委(2023)1号)、《全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的建筑的“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
(二)“九小场所”(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培训机构、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二、治理重点
重点整治违规留宿人员,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对发现的上述突出问题,要采取以下硬性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且建筑面积大于 300 平方米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或经检查发现投入使用、营业情况与实际不符的,严禁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二)对存在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合用的场所,必须在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防火分隔,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必须设置独立安全出口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违规住人;确有困难的层数不超过 2 层、面积不超过300 平方米的商业网点,留宿人员不得超过 5 人且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三)严禁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和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拒不拆除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
(六)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依法责令改正。
(七)严禁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反者依法进行处理。
(八)严禁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
(九)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十)严禁使用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部位或场所,不及时消除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禁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违反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具体工作
(一)立即组织开展全面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立即指导村(居)委、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对老旧小区、沿街商铺、城乡结合部、“九小”“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多发场所,开展集中划片摸排登记和分类检查,全面查清本辖区、本系统内“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的数量、分布、隐患特点等情况,并逐一登记在册,建立“一户一档”。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做好“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工作;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查处违规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违规改变建筑原使用性质等行为,对餐饮场所燃气消防安全、燃气报警器等情况进行严查。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经营管理,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现象。县民政局要将基层消防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基层网格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推动落实,指导村(社区)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保障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各乡镇主动承担起老旧小区、沿街商铺、城乡结合部、“九小”“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多发场所的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要对商业综合体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和有关集贸市场及周边商铺违规住人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市场主体单位的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劝导单位场所整改火灾隐患。严格查处电线、插座、开关等假冒伪劣家用电器产品,依法处罚生产、销售企业单位。县综合执法部门对沿街商住场所外窗设置金属栅栏、户外广告牌遮挡外窗逃生、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等违法行为进行立即拆除。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电力等部门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器材、电气线路等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教育、文旅、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系统内的“九小”场所开展检查。工业园区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种防火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培训和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其他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优势,重点对各自分管领域老旧小区、沿街商铺、城乡结合部、“九小”“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多发场所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以及安全疏散、防火分隔不达标等突出隐患进行排查。
(二)立即组织开展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集中警示约谈。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研判辖区内“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4月12日前消防救援大队要集中约谈社区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部位和突出风险,督促各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压实各级各岗位责任,分级分类落实火灾风险指南和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认真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设施维护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相关制度。
(三)立即组织开展派出所消防安全培训和业务指导。县公安局督促指导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4月12日前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完成辖区派出所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就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职责、检查范围、检查程序和方法、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标准等消防业务知识开展培训,尤其是就如何开展居民小区、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如何发现隐患”“怎么整改问题”等方面进行“手把手”指导,充分运用集中授课、跟班作业、现场教学等方法,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基层民警消防工作能力水平,切实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纵深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立即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各乡镇、公安派出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同时,实行“立查立改”工作措施,即:对检查发现的沿街商铺外窗设置金属栅栏、户外广告牌遮挡外窗逃生、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安全出口锁闭或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一律督促场所立即整改。
(五)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曝光活动。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跟拍记录检查情况,县融媒体中心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各部门开展相应的消防宣传工作,对消防管理规范的单位要正面宣传,对安全出口锁闭或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要及时曝光,切实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形成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14日前)。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行业、本乡镇的“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实施计划。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保证工作实效。
(二)全面专项整治阶段(2023年4月14日至6月27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和网格责任划分,逐个场所进行排查,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梳理后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抄送有关部门。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信用、经济手段督促整改,集中查处一批、信用惩戒一批、约谈一批、挂牌一批、曝光一批隐患突出的“九小”场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消防救援大队要与各行业部门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要深刻汲取银川市兴庆区“4.2”较大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充分认识开展“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找准突出火灾风险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治要求、标准,提示可能造成火灾的危险场所和突出风险,逐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当作为,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切实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人员、时间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部门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强大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集中宣传报道“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对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要及时曝光,切实形成“大宣传、大教育、大警示、大培训”的浓厚宣传氛围。
(四)加强联勤联动,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乡镇、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要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要督促社区和各单位微型消防站加强人员和装备器材配备,定期对“九小”场所、“三合一”、沿街门店等场所开展熟悉演练。要积极推动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和沿街门店安装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设施,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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