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3-00243 | 发文时间 | 2023-04-1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同安委发〔2023〕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同心县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乡镇(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工业园区:
现将《同心县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同心县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20项具体措施”落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担当,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和睁眼睡觉的警觉,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细化实化措施,指导推动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县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县党校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换届后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分级分批组织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安委办及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2.扎实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全国交通安全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宣传活动,推进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进”工作,突出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公共安全文化,推动事故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运用字幕新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二、坚持从严从实,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同心县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同心县党政领导干部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制度规定,狠抓落地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地方党政和行业部门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推动更好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巡察办、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4.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按照《同心县安全生产权力与责任清单》等规定,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监管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强化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同时将安全生产职责延伸到镇村两级,严防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5.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同心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投入、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和领导在岗带班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强化企业班组安全管理职责,提升从业人员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实施安全承诺制,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依托,持续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准确辨识风险,查清查明问题隐患,定实定好防控措施。在企业中推行安全隐患日查、周查、月查制度和重点节日、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本质安全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增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动力。将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好投诉举报、约谈通报、警示曝光、执法处罚、失信惩戒、安责险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6.着力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按照“四账式”要求,重点对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自治区党委“四防”督查和区市安委会巡查督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开展“回头看”,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确保隐患销号清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突出抓好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遏大”、建设工程安全治理、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落实)
7.着力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矿山非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运输经营、客车非法运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整治,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刑衔接等措施。对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管控能力不足、发生事故较多的行业和企业精准开展执法检查,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督促企业系统梳理、准确辨识、清单管理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三违”行为,杜绝不具备安全资格人员上岗,严厉查政治制度形同虚设等顽疾,最大程度减少因“三违”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起到震慑作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落实)
8.着力推动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行动。发挥安委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巡查职责,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进一步收紧考核标准、创新方式方法,通过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考核巡查等手段,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完善考评组织体系和日常考核机制,将过程考核与结果管理相结合,加强对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的日常考评和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巡查方式,对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隐患突出的,适时开展特别检查,切实发挥安委办的考核检查利剑作用。(县安委办会同县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9.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预防。牢固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坚持重防严管,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严把规划、立项、建设等环节安全关,不得以集中审批、特事特办名义降低安全门槛。紧盯施工中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运用线上检查和实地督导手段,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发挥县安委办、专委办以及各部门、企业内部安委会职能作用,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风险联合会商机制,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县安委办会同县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0.着力实施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行动。规范事故报送流程和时间,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向行业监管部门或属地乡镇上报事故信息,行业监管部门或属地乡镇接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信息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应急管理部门。对隐瞒不报、拖延不报的依法依规依纪从严处理。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坚持有案必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查明原因、认定责任,跟进开展整改情况评估,对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注重用事故教训反思不足、推动工作,制作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持续开展“9·27”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周活动,在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事故企业和突出问题隐患,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落实)
四、坚持系统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11.煤矿领域。对韦二煤矿进行全覆盖排查,严厉打击盗采、超层越界、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以采代建等行为,有效化解系统性风险。严格落实煤矿驻矿盯守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制度。严格监管韦一煤矿开工建设,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开展检查,指导企业安全有序施工。(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发改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2.非煤矿山领域。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持续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狠抓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督促企业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违反“三同时”程序、超设计范围或不按设计组织生产的行为,强化矿山爆破物品的全流程安全监管。(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3.交通运输领域。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中高风险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进一步强化重点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监管,有效治理货车违规挂靠、“大吨小标”等顽瘴痼疾。以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货运输车辆监管力度。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着力消除一批事故风险突出路段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城区重点道口管控力度。巩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多措并举强化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分工负责)
14.危险化学品领域。组织化工专家等专业力量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攻坚战。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消除潜在风险。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制,组织专家进驻工业园区开展驻点指导服务,建立“一企一策一档”制度,深化工业园区和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加强宣讲培训,切实提高危化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销售存余货品,严防超量储存,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经营,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违规行为。(同心工业园区、县发改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消防领域。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宗教活动场所、仓储基地、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 ”等低设防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及时消除可燃物堆积、电气线路违规搭建、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安全隐患,严防“小火亡人”。要从严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林区巡查巡护责任制度,加强生产、非生产用火等火源管控,加大野外巡查和隐患治理力度,强化防火宣传警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县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分工负责)
16.建筑施工领域。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娱乐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强化地下管线、管廊以及供水、供热、污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防范漏气、淹溺、爆炸和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事故。(县发改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分工负责)
17.城镇燃气领域。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强化安全用气知识和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县住建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分工负责)
18.教育领域。开展以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校内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各类活动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专家队伍,推动校园安全巡回检查常态化。深入推进公共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全员性、实战性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逃生疏散能力。(县教育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分工负责)
19.特种设备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危化企业、燃气行业领域等特种设备整治力度,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未经登记使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重要时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县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分工负责)
20.其他行业领域。持续推进重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严把安全许可、安全容量、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四道关”,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及设备,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深入推进民爆、电力、医疗卫生、水利、危废、农机、油气输送管道、旅游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落实)
21.强化重点节日、重点时段安全隐患治理。紧盯春节、国庆、两会等重点节日、重点时段,强化工作部署,做好值班值守,加强督导检查,探索建立重要时段安全防范分工督查机制,促使重要时段安全防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各行业领域事故季节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县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分工负责)
22.全力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重点强化对水灾、旱灾、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气象灾害等灾种的监测预警,在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防震减灾监督检查中加强安全防范。加快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利用普查数据为防范自然灾害提供有力支撑。开展森林草原火源管控专项治理,加强会商研判,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县应急管理、水务、自然资源、消防救援大队、气象等部门分工负责)
23.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按照《同心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执法资源,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和执法力量,重点加强县级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对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全覆盖,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执法车辆、装备配备。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县委组织部、编办、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4.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落实自治区及吴忠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宣传力度,用好“吹哨人”制度,制定企业内部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简化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流程,对核查属实的第一时间兑现奖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落实)
五、坚持强基固本,持续筑牢安全基础
25.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在各乡镇推动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充实完善应急抢险队伍,成立主要由退役军人、民兵组成的救援力量,加强日常培训,提高应急抢险能力。整合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森林草原护林员、“三防”责任人等队伍资源,建立一支“一岗多能”的安全风险网格化队伍,加强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分工负责)
26.加强应急队伍作风建设。将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摆在首位,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担当作为,争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卫士。(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落实)
27.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向“智能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发展,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城市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视频监测系统平台作用,完成5家重点企业的联网接入,进一步推动数字化管理。加快提升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切实应用、发挥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效能。支持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广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应用。(县科技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分工负责)
28.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建设。注重发挥责任保险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服务。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引导第三方社会化组织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方面服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落实)
29.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突出“隐患就是事故、风险就在身边”的宣传主题,充分利用微信视频号、公众号,重点围绕消防、交通、燃气、涉水等公共领域安全,聚焦面向企业一线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推动安全宣传和实践双“五进”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引导每位公民把安全意识刻印在心中,凝聚全社会“查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平安”强大合力。加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接受同等安全培训。(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乡镇分工负责)
30.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升重大灾害、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能力,确保应对处置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调整优化各级总体预案和各专项、各部门预案,强化各类预案衔接融通及数字化应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做好重要物资储备。推进县乡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专人值守、领导在岗。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灾害事故信息核实,严把信息接收、记录、处理、报送各环节管理。密切关注突发极端灾害性天气,科学研判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因素,及时发布预警提醒。用好事故防范、应急处置、应急指挥、值班值守“四张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会商研判、预警叫应、指挥调度等职能作用。(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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