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2-00340 | 发文时间 | 2022-04-15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同安委会发〔2022〕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区、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同心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为警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持续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安排
同心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自3月中旬开始,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企业要立即作出部署、迅速行动。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检查执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
(一)开展全面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立足查治重大隐患、防范重大风险、遏制重大事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狠抓隐患治理。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列出隐患清单,要本着穷尽一切隐患的目标,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检查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各方责任。要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要坚持标本兼治、立查立改,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强化重大突出问题协调配合,集中攻坚求实际。
(二)开展互检互查。县安委办统筹组织开展各乡镇、各部门间互检互查工作,全面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漏死角,纠正安全大检查重视不够、措施不强、落实不力等问题,推动大检查工作走深走实,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党的二十大召开前期,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组织全方位开展互检互查一次。
(三)开展督查检查。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同心县消防救援大队等行业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三个必须”要求,立即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安委办将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四)开展重点巡查。自治区安委会巡查督查组和吴忠市巡查督查组将按照属地责任、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重点行业、事故多发企业、森草防火区域“6个全覆盖”的要求。开展系统性巡查督查,县安委办也将督查指导组深入各乡镇、部门开展巡查工作。第一阶段,3月中旬至4月底,以贯彻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扭转事故频发多发势头为专题,开展巡查督查。第二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以确保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稳定为专题,开展巡查督查。第三阶段,10月至11月上旬,以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为专题,开展巡查督查。将综合巡查督查贯穿大检查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督办、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督促大检查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细、工作落地。
三、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管控重大风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共性方面: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对照共性问题逐项抓好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尤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情况。
2.研究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系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措施落实情况。
3.抓好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赏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4.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关于深化三年行动攻坚扎,实推进“巩固提升年”工作的通知》(宁安专发〔2022〕1号)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5.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7号),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开展“六个一”工作:制定一套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做出一个履行岗位安全责任承诺、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
(二)重点行业领域方面:
1.危化领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围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废弃处置和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等,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情况。(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2.道路交通领域。排查整治客运车辆(公交车)、货运车辆、校车、旅游包车、工程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不到位,逾期未报废、未检验、多次违法未处理,动态监控形同虚设等问题。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超员、超速、超载及疲劳驾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货运源头超载,危险货物运输工具、人员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性运输活动、擅自改变已经批准的运输路线等行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坡等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排查整治。督促检查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车辆强制检测、日常维护保养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落实情况。(公安局、交通局分别牵头,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开发区)配合)
3.城镇燃气领域。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聚焦燃气经营、燃气工程、管道设施、瓶装液化气、餐饮、燃气具等方面,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场站、管网设施以及燃气生产、供应、使用等环节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违规违法存储、销售、经营行为以及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抓好瓶装液化气瓶全过程监管工作,推动瓶装液化气气瓶、车辆、人员全过程可溯源监管信息系统工作,加强燃气燃烧器具、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加速燃气具报警设置的安装配备,从严从细查治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住建局牵头,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开发区)配合)
4.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巩固为期一年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成果,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措施落实情况深刻吸取贵州贞丰县龙场镇三河顺勋煤矿事故、银川枣泉煤矿教训,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挖溢采、盗采、无证开采和超越批准范围、不按开采设计采矿等行为。(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分别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开发区)配合)
5.建设施工领域。排查整治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城市建设及市政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有安全隐患并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全覆盖”。(住建局牵头,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开发区)配合)
6.消防安全领域。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治理督办。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强化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机场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区域火灾隐患治理,加强仓储、生产、住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联合检查执法力度。(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消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7.特种设备领域。集中排查整治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情况。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行为及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开发区)配合)
8.学校领域。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学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交通秩序混乱,校车无证或超载,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以及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缺失、安全教育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情况,查治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礼堂等场所安全隐患情况。(教育局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开发区)配合)
9.森林草原防火领域。重点对“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经营主体火源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护林员是否到岗到位,巡查值守和巡护密度是否完善,保护区和旅游风景区等敏感地区重点部位是否设立临时检查站,扑火物资准备及给养是否充分,扑火装备是否良好,通讯网络是否畅通,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五进”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开发区)配合)
10.其他行业领域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各乡镇(开发区)也要参照行动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内容,抓好组织实施。(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11.2019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尤其是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情况,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开展同类型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事故评估工作情况等。
12.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2021年以来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历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自治区危化品企业(项目)设计诊断和工程质量复核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自治区第一轮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发现的项问题,涉及我县隐患整改清零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中卫工业园区“8-29”煤气炉爆炸事故惨痛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严肃问责提高实效。县安委办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反馈检查工作动态,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并形成工作简报,适时向各乡镇、各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在2022年4月25日前分别将自查方案和大检查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联系人:崔阳 13709523090 马涛 1389550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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