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1-00435 | 发文时间 | 2021-07-06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同安委办发〔2021〕5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隐患,统筹推进平安社区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全面奏响易地搬迁安置点“安居”“乐业”“幸福”三步曲,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风险防范统筹推进平安社区建设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我县“十三五”移民搬迁安置点
(一)豫海镇清水1号;
(二)豫海镇新区家园A、B、C三个区;
(三)王团镇罗台(23户);
(四)预旺镇贺家塬(31户);
(五)马高庄乡马高庄村(36户);
(六)兴隆乡尖脑(7户)。
二、排查方式
按照2021年第四次安委会扩大会议的安排部署,采取联合调查和督查指导、实地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彻底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结合排查情况建立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和问题整改销号清单(见附件1.2.3),深入研判分析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措施实。
三、排查重点
(一)安置点及配套建设的产业园区、扶贫车间、集贸市场、手工作坊等重要场所消防力量、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落实、消防装备器材、消防宣传培训、值班值守情况。
(二)检查安置点消防车道、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情况,确保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三)检查安置点消防设施运行状况以及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的配置情况。
(四)检查安置点村民燃气灶、电磁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查看用火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五)检查安置点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情况,杜绝飞线、入户充电等不安全行为。
(六)检查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及管理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隐患排查
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排查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豫海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由豫海镇牵头,组织县发改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对豫海镇每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进行实地调研和收集信息,深入排查各安置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实情、建立台账,坚决防止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王团镇、预旺镇、马高庄乡、兴隆乡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分别由王团镇、预旺镇、马高庄乡、兴隆乡牵头,组织辖区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对各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进行实地调研和收集信息,深入排查各安置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实情、建立台账,坚决防止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县发改局、乡村振兴局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五、强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管控能力
按照《同心县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利用安置点内的广播、居民微信群、LED屏等方式方法,加强消防培训宣传。入户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法制教育,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正确使用燃气灶、电磁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增强各乡镇搬迁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确保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责任人员能有效管控风险、排除隐患、有效应对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整体火灾防控能力,为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是我国脱贫攻坚伟大胜利的重要决策,是关系到下一步乡村振兴计划落实的重要环节,做好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是各部门、各乡镇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消防安全问题,积极探究安置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防范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实施,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二)压实消防工作责任。以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为契机,推行层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融入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建设,将安置点消防工作并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目标体系,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责任考核,多方推动,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工作难点问题。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置点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让群众多渠道、全方位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全面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同时,提醒易地扶贫安置点居民要注意日常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将排查情况汇总上报给县发改局,并将各类隐患下发给群众进行整改。群众无法整改的,县发改局、乡村振兴局结合各部门职责负责督办整改。
附件:1、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清单;
2、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3、消防安全问题整改销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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