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1-00402 | 发文时间 | 2021-06-0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同安委办发〔2021〕4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对自治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
现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对自治区政府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同心工业园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标《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对自治区政府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办发〔2021〕20号)中列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本《整改方案》,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问题,并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 涛 联系电话:13895500678
传 真:0953-8022631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对自治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方案
国务院安委会第七考核巡查组于4月18日至23日,对我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巡查,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对自治区政府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21〕63号)和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对自治区政府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办发〔2021〕2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考核巡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全力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各部门和同心工业园区要以此次考核巡查问题整改为抓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全区、全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存在不足和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督查和考核巡查成果,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要求
(一)安全发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
1.一些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理解不深入、掌握不全面,没有充分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安全发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固。
整改措施: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和同心工业园区要深入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系统性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内容和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做好权威解读,加强专题辅导,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学习效果,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部分基层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同志没有积极主动学习总书记重要论述,对高质量发展所必需的安全条件还重视不高、理解不透,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精细化程度不够,仅满足“有”,不追求“好”,在务实做细、高标准开展工作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以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各乡镇、各部门和同心工业园区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作为党校培训、政治理论学习和监管人员培训教育内容,围绕解决问题优化设置培训教育课题。在培训教育中,提升安全发展理论认知水平,学以致用,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创新,提升工作技能和标准,逐步缩小差距。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部分企业单位对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认识不够、措施不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内容、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过于依赖政府,依法生产、合法经营的安全发展理念根基树得还不牢。
整改措施: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找问题症结和原因,将问题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并组织整改清零。对拒不整改和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安全风险研判意识还不够强
4.宁夏作为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地之一,安全风险研判意识还不够强,为了发展牺牲安全的风险增大,易发生只引进“工艺包”、不引进“安全包”行为。
整改措施:完善同心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严格对照《吴忠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清单,对园区内“禁止”目录内的危险化学品一律清除,“限制和控制”目录内的危险化学品严格对照《目录》规定的存储量上限和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建立园区引进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风险审查制度,会商研判安全风险,对重大安全风险项目实行“一票否决”。组织开展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精准排查治理危险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风险隐患。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随着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储能电站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新的风险层出不穷,部分领导干部在注重发展的同时,对新的风险认识还不足,没有组织有效而细致的风险研判。
整改措施:探究建立新兴能源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论证制度,邀请各领域权威专家,组织开展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储能电站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安全风险论证,强化能源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完善项目准入条件。定期会商研判安全风险,为项目核准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责任主体:县发改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传统风险,比如有些农副产品加工需要液氨制冷,一旦泄露就会造成重大事故,如2014年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亡18人,教训极为深刻,需要时刻加强安全风险研判。
整改措施:深入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分析例会制度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突出问题,将当前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实行限时销号管理,同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深刻汲取各类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将典型事故案例纳入各部门各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质量,切实提升事故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主体: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落实还存在偏差
7.政府部门层面,落实“三个必须”标准不高、推进工作不细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2020年度述职报告未涉及安全生产履职内容或涉及安全生产工作内容较少。
整改措施:持续推动《同心县安全行政责任规定》以及《同心县各级安委会安全生产述职述责制度》任务落实。制定《同心县各级安委会安全生产述职述责制度》、《同心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会商制度》和《同心县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完善责任划分。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有的部门在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还有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只重定性评价,不注重定量分析确定目标。山西台骀山“10.1”重大火灾后,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没有到底。
整改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作为头等大事、政治任务来抓。在“两个专题”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问题和责任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导、亲自上阵,把思想发动起来,把任务分配下去,把责任定到具体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照《2021年第一季度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通报》指出的论述学习还不深入、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工作落实还有差距、整体推进还不平衡、压实责任还不到位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和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抓紧时间进行自查和整改。未被检查的单位也要对照通报问题进行全面自查,研究制定自查方案,整改自查问题。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
9.医养结合机构属地部门不了解掌握所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属地在解决问题时,主要靠消防救援机构推动,住建、扶贫、民政、电力等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还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对照相关法规标准,组织对各乡镇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清零行动,及时研究解决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督促指导医养结合机构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与风险防范制度。进一步明晰农村各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达标工作联合会商协调机制。
责任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支队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基层基础还不够扎实
10.宁夏地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交织叠加,事故隐患点多量大,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部分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科室中仅有1名公务员在编。
整改措施: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全力落实县委编办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充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执法检查规范化、精准化上有差距。有的部门在开展安全检查时,没有向管理对象制发规范的执法文书;部分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强,思想认识存有偏差,难以辨识和研判突出风险隐患,检查发现的问题表面化、简单化,不能切中要害,或仅满足于完成执法计划,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不敢执法。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执法意见》),进一步明确层级职责、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效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不精准、不严格、不规范、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全力配合“互联网+执法”试点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聚焦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和重点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不能选择性处罚。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部门监管合力还需进一步强化。不同行业管理部门、属地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不够,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各自为阵的现象,对重大隐患整治联合会商、综合施策还要加强。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到岗。坚持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强化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相互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逐级将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职责具体化、清单化、标准化,定期开展跟踪评估,加强督查考核推进,坚决杜绝因空档、断档,导致责任、任务落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问题,群策群力解决风险隐患,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责任主体:县安委会办公室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同心工业园区,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产业结构复杂,危化、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比重高,部分企业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人才普遍短缺,产业工人整体素质不高,企业辨识风险、防范风险、控制风险能力弱。
整改措施:深入落实《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应急(2020)24号)要求,建立并组织实施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轮训制度,指导高危行业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开展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质“清零”行动。
责任主体:县安委会办公室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同心工业园区,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各类救援队伍数量不足、装备不精、联训不够,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科学避险等能力不强。专业森林灭火队伍灭火技能训练和紧急避险训练还不够深入、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个人防护和灭火装备不足,“十三五”期间应建成的消防站还有12座未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按照《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三项工作原则,着力打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家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落实应急救援队伍主体责任,开展重点应急救援队伍确认,切实形成管理合力。
责任主体: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改进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部署上来,持续推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发展水平,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整改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时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全面落实企业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尤其是关键领导岗位的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推动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整改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完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持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
1.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编制消防救援事业“十四五”专项规划时,注重研究制定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发展建设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防火智能监控信息化建设投入,更新完善个人安全防护和灭火装备,购置举高车等专业设备,提高专业扑火队伍灭火技能和紧急避险能力。
整改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其他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完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推动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大力推广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和先进适用装备应用,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提升安全防范水平。深刻吸取2016年宁夏“9·27”重大瓦斯爆炸等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整改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完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严格落实《自治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认定管理办法(法行)》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吴忠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整改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完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要探索采取地方事业编等形式,纳入消防机构管理,建强消防安全基层监督力量,有效解决基层火灾防控“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
整改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完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入开展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今年是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二年,既是“攻坚之年”,更是“关键之年”。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紧紧围统从根本上清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车行动,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好自选动作,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要扎实推进矿山、消防等领域整治,把安全生产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环节,扭住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拧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环节的责任链、措施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整改责任主体: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同心工业园区,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时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具体问题
(一)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1.落实“三个必须”还存在差距,县级党委政府在贯彻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行业主管部门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上层层递减。
整改措施: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分看清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挑战,充分看清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切实把各项措施抓得实而又细、细而又实。各乡镇、各部门和工业园区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双百”行动、“五进”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学习效果,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切实压类各效安全监管责任。
整改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完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安全生产履职内容所占篇幅少,甚至没有提及。
整政措施:各乡镇、各部门、工业园区和各企业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始终牢记安全生产无小事,深刻反思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在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为安全生产第一讲,在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过程中,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行业消防安全监管不严,个别行业部门不能严格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整治不彻底。
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危机意识、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教训,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改进消防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专项整治专题,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对于本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不细致。不到位。
整改措施: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安全监管服务特点,摸清找准本地安全风险、薄弱环节和关键要害,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尤其是涉疫集中隔离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与疫情防控效果“双到位”。采取线上调度、远程监控、专家服务、督导检查等措施,强化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采取“线上调度+线下督查”的监管模式,督促企业做好隐患自查自改、风险安全管控工作,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接入预警系统并做好实时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置,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个别基层公安派出所开展提倡消防监督检查走过场,发现不了问题。
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公安分局、派出所、社区三级消防责任,实施公安、消防联合办公、督导和奖励,明确监管、取证、执行、拘留等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定期排查疏散通道、违章用火用电,清理可燃物、障碍物。细化内部工作分工,用足用好手段资源,利用各类时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补齐基层火灾防控短板,有效化解群众身边火灾风险。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各社区管委会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市场监管部门抽查电气产品特别是电气插排比例过低,仅占抽查总数的5%。
整改措施:市场监管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从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入手,扎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检查为主,不定期检查为辅,加强检查力度,注重检查效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主体:县市场监管局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重点消防单位
7.部分消防重点单位清防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不高,微型消防站拉动演练次数不够。
整改措施:加强微型消防站演练频次,增强从业人员的应急安全识,提高应急抢险与自救能力,完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消防部门强化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分析和讲解,深入一线开展整治游防安全风险隐患,夯实行业经营单位火大贸控基础、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不断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能力,防范遏制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运用不充分,结合各类商铺、业态场所细化分解落实不够。
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充分形成集中整治的工作合力,各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定时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工作、亲自审定消防工作制度,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保证安全疏散逃生、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紧盯重点部位管理、完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拿出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根据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要逐一梳理,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级逐项抓好隐患整改。
责任主体:同心工业园区,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森林草原经营主体专业森林灭火队伍训练还不够扎实、个人防护和灭火装备配备不足。
整改措施:推进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扑火队伍的技术战术和紧急避险训练,全面提高整体团结协作能力和指挥作战能力,打造作风优良、扑火技术过硬的专业扑火队伍,切实提高森林草原火灾早期扑救能力,承担起维护吴忠市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的生命线。
责任主体: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开发区)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企业
10.道路交通客运企业汽车站隐患风险清单不规范,预案体系不健全,缺少现场处置方案。
整改措施: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场站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细化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
责任主体: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风险清单缺少责任主体,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次数不足。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应急演练。
责任主体:县住建局,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整改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同心工业园区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对巡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要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同心工业园区和各部门要组织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严格督促落实。加强与涉及整改任务的其他部门的联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动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同时,要全面发现安全生产中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弥补短板,有效堵塞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明确整改措施。各乡镇、同心工业园区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吴忠市的部署要求,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制定本乡镇、本部门专项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巡查问题整改件件落实、事事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组所提意见建议和有关整改要求,查找问题隐患产生的体制机制性原因,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体制机制、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做好考核巡查成果的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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