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1-00284 | 发文时间 | 2021-04-19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同应急发〔2021〕7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2021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点要求,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着力,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推动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确保非煤矿山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
2021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要点
根据《同心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同心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为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推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全梳理、找痛点、定措施、猛攻坚”的工作思路,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切实减少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往实里走、往深里走,为建党一百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阶段即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举措,是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的再一次总动员、总部署,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三年行动第三阶段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把握全年核心任务,着力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不断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要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穿行动始终,时刻做好攻坚克难的思想准备,聚焦重点持续发力,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落地落细。
三、突出重点,切实攻坚克难见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度化、常态化。要结合企业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各非煤矿山企业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要有安排、有记录、有心得、有氛围。要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或宣讲活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压实主体责任。以同心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实施方案》为抓手,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企业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范围及履职标准,制定考核奖惩机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全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控制体系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体系,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着力集中攻坚。以治理重大隐患和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从根本上补齐短板、补强弱项、破解难题。一是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未经验收、无证、证件到期不延续擅自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标准(修订)>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19〕373号)要求,不断推动优化非煤矿山结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提请关闭退出。三是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理清责任边界,消除监管空白,强化监管措施。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1〕3号)要求,抓好“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依法依规实施行政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管控矿山安全风险。五是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源头管理,将企业内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片区,并对每个片区的隐患检查事项列出清单,制作成台账,建立隐患班组负责人日排查、副经理或者安全总监周排查、主要负责人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的具体化、制度化的层级管理制度。形成长期有效地隐患排查机制。六是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压实开采区、运输道路、加工区、生活区等区域的责任,采取以企业的各类台账的建立、责任体系的建立、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管理制度的建立、爆破作业台账的建立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形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七是企业要制定重点时段、重点节假日、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负责人带队进行隐患排查。八是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逢查必考,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九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十是规范特种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强化企业各特种作业的管理程序,严格履行特种作业审批制度,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严格履行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十一是严密管控非煤矿山现场管理的重大安全风险。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非煤矿山现场管理。抓好从业人员思想教育,杜绝企业及从业人员思想麻痹,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在技术上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员人员。建立好安全技术防线,加强对员工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杜绝因操作技能不熟、操作方法不当造成现场安全事故。在组织上、奖惩上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严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十二是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落实《同心县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十三是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严厉打击的14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逐项对照检查,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停产整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精准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以高质量执法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上限处罚,切实解决“屡罚不改、屡禁不止”问题。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非煤矿山要组织对本企业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突出强化重要性摆位,提升思想认识,凝聚合力。要对照梳理全年重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检验标准,压实主体责任。要认真总结第一、第二阶段的整治成果和存在问题,完善台账、列出清单,注重成果转化,为扎实推进第三阶段工作,确保集中攻坚任务的精准发力打好基础。
(二)坚守安全底线,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坚决杜绝麻痹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坚守安全红线,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围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三)紧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确保整治效果。通过排查整治,深入分析研判企业现阶段责任链条、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治理。要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边整治、边总结、边提升,固化工作经验,制定规章制度,全方位建立完善生产安全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体系机制,避免专项整治“一阵风”,每次都在原地打转。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