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4/2026-00032 发文时间 2026-04-24
发布机构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示
同心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等政策规定,现将“同心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要求,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同心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旨在通过系统规划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建立同心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理念和全过程管理体系,合理、安全、环保地解决建筑垃圾收运和处置问题,建立良性互动的管理体制和法规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数字化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现同心县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智慧化管控,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提升全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水平。

规划范围:豫海镇、丁塘镇、河西镇、王团镇、韦州镇、下马关镇、预旺镇、兴隆乡、马高庄乡、田老庄乡、张家塬乡、石狮开发区。

规划期限:2025-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4年,规划近期年为203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规划对象:按照建筑垃圾的构成,规划对象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五类建筑垃圾及与其相关的收转运、无害化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设施。

二、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

1主管部门: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康主任       联系电话:13995258345

E-mail764076663@qq.com

2、评估单位: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  工         联系电话:18161574118

E-mail947164009@qq.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本项目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项目所在地的背景情况、媒体舆论情况等,前往同类项目现场,调查收集同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状况;

2根据收集的项目相关资料,初步制定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案;

3确定公众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编制公众调查问卷

4对《规划》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全面调查;

5研究相关资料,依据社会调查情况,识别《规划》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6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7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8编制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实施该决策事项的态度;对《规划》的了解情况;是否认可本次《规划》的适用范围、目的、组织体系等;是否认可本次《规划》的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规划》编制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或对该决策事项的建议。

五、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6416日至2026429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4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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