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14/2026-00018 | 发文时间 | 2026-03-17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202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公告 | ||
为深入推进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统筹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
进一步提升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水平,决定开展202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目前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全部保障对象及2026年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对象。
二、审核时间
审核工作从2026年3月20日开始,2026年5月31日结束。
三、审核地点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10室)
四、审核内容
1.是否进城务工,是否签订劳务合同;
2.在县城内租住房屋情况是否属实,且居住满半年以上;
3.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无房证明、无营业执照证明、结婚证等材料,以及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协议。
五、审核标准
审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1.未在规定审核时间内完成审核的;
2.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收入或住房面积超出住房保障标准的;
3.保障对象家庭成员中有经组织和人事部门审批的财政供养人员的;
4.保障对象已享受住房保障实物配售、房改房、单位集资建房、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待遇的;
5.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在市场管理部门注册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
6.审核期间发现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租赁补贴保障资格,依法强制追回历年已享受的租赁补贴,并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公示。
审核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同心县公租房领域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可通过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0953-8028114
来访举报接待室: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10室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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