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4/2025-00044 | 发文时间 | 2025-05-2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拟建吴忠市同心县红军路排水防涝应急能力提升改造工程等三个项目的公示 |
为进一步完善同心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环境,按照《吴忠市同心县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规划,2025年拟建设同心县红军路排水防涝应急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同心县2025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豫海南街、利民路、民生北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同心县人民街排水系统改造提升项目,现将项目公示如下:
一、吴忠市同心县红军路排水防涝应急能力提升改造工程
1.项目建设单位: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红军路
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d6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799米、d8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794米和d10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289米、雨水检查井及沉泥井110座、立箅式双箅雨水口220座;拆除与恢复道路27163平方米并配套附属构造物;新建雨水收集池1座;应急排水抢险车2台;在排水系统关键节点、内涝积水点设置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12套。
4.计划工期:2025年6月—2025年11月
5.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县财政自筹
7.项目功能、社会效应
本工程建成后,将使红军路雨污水各行其道,污水不再进入地表水体使其“黑臭”,雨水不再进入污水处理厂,使其负荷增大。全面提升该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8.施工影响
本工程雨水管道铺设于机动车道下,施工期间将对半幅道路设置围挡封闭施工,施工采用顶管和沟槽开挖方式,分段流水施工,对道路交通通行和周边居民生活将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计划,施工期间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吴忠市同心县2025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豫海南街、利民路、民生北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1.项目建设单位: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豫海南街、利民路、民生北街
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道4604m(d500—d800);破除及恢复路面28837㎡,人行道650㎡;拆除及恢复花岗岩平道牙1250m;新建雨水调蓄池1座,检查井165座、沉泥井19座,雨水口337座,八字出水口2座;管道局部迁改12处;施画交通标线2126㎡。结合同心县现状排水情况,在排水系统关键节点,布设雷达液位计18套、CODuv分析仪6套、氨氮分析仪6套、ss分析仪6套、PH分析仪6套、智能遥测终端(内置蓄电池版)18套、水质保护装置18个、线缆保护管及安装配件18套。
4.计划工期:2025年6月-2025年11月
5.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县财政自筹
7.项目功能、社会效应
本工程建成后,一方面解决了豫海南街、利民路、民生北街雨水收集、转输能力不足问题,有效提升该区域排水防涝能力,推动系统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确保城市正常运转,保障人民群众安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对该区域逐步实现源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海绵源头减排措施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宜居、韧性城市提供保障。
8.施工影响
本工程雨水管道铺设于机动车道下,施工期间将对半幅道路设置围挡封闭施工,施工采用顶管和沟槽开挖方式,分段流水施工,对道路交通通行和周边居民生活将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计划,施工期间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吴忠市同心县人民街排水系统改造提升项目
1.项目建设单位: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人民街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工程新建d600雨水管道317米、d800雨水管道656米以及雨水口、雨水口连接管,雨水排至长征路雨水管道;新建d600污水管道434米、d800污水管道504米,污水排至北环路现状污水管道;拆除并新建矩形钢筋混凝土给水阀门井(3000X3000mm)15座并配套更换阀门井内阀门管件、更换铸铁消火栓DN100,5个。
4.计划工期:2025年6月-2025年11月
5.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县财政自筹
7.项目功能、社会效应
本工程建成后,改善了同心县人民街的环境状况同时也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也将改善投资环境,逐步实现新区主、次干路雨污分流建设目标,从而使该地区的经济达到可持续发展。
8.施工影响
本工程排水管道铺设于机动车道下,施工期间将对半幅道路设置围挡封闭施工,施工采用顶管和沟槽开挖方式,分段流水施工,对道路交通通行和周边居民生活将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计划,施工期间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示的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7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jhj8022479@.com,联系电话:0953-8022479。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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