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5/2025-00008 发文时间 2025-02-26
发布机构 同心县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发放2024年全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巡游出租车、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燃油燃气城市公交、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公示
同心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发放2024年全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巡游出租车、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燃油燃气城市公交、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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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全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贴标准的通知》(交函2024384号精神,现将同心县2023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相关事宜公示如

一、2023客运补贴对象及数量

审核2023年度全运营的农村客运36辆、1400座;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52辆、586座;新能源城市公交6辆;燃油燃气城市公交延伸农村运营车辆42辆、1004座;出租车335出租车购置1辆

二、2023客运补贴标准及金额

2023年实际享受燃油补贴的农村客运36辆、1400座,补贴标准655/座87.9865万元。

全县2023年实际享受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车辆52辆、586座,补贴标准655/座34.8750万元。

全县2023年实际享受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6辆,补贴标准152919.1746万元。

全县2023年实际享受燃油燃气城市公交延伸农村运营车辆42辆、1004座,补贴标准400/座39.7004万元。

2023年实际享受补贴的出租334辆,燃油补贴标准为2094/辆69.9396万元。

2023年实际享受新能源出租车购置补贴的出租1辆,补贴标准为40000/辆4.0万元。

2023年共计发放农村客运车辆农村客运公交化车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燃油燃气城市公交延伸农村运营车辆、出租车辆客运补贴及新能购置补贴245.6761万元

三、公示时间

公示7天2025227日至202535日,公示期间,广大经营者及时进行监督,若有虚报、瞒报等不符合条件及漏报的车辆,在公示期采取打电话、写信等方式向县纪监委、财政、交通等部门举报。经审核后,若被举报车辆确实不符合补贴条件,该车将被取消补贴资格,若漏报车辆符合补贴条件,按要求予以补充,公示期满如无举报,按照公示车辆明细表发放。

四、监督电话

心县纪委监委电话:0953-8024966

同心县交通局监督电话:0953-8022391

同心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953-8031381

同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0953-8023400


附件:1.农村客运车辆补贴公示

      2.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车辆补贴公示表

      3新能源出租车辆购置补贴公示

      4.燃油燃气城市公交延伸农村运营车辆补贴公示表

      5.出租车辆补贴公示

      6.新能源城市公交运营补贴公示表



同心县交通运输局         

2025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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