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4/2024-00084 发文时间 2024-12-27
发布机构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二手房中介机构信息的公示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二手房中介机构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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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管理,不断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经核查,已取得行业登记备案证明并在同心县政务大厅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19户,公示见附件。

附件:同心县二手房中介机构已备案信息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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