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4/2023-00180 | 发文时间 | 2023-09-2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许可证办事流程 |
一、办理程序
综窗收件即受理—审核—决定
二、申请材料
1.城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2.城市生活垃圾道路清扫管理制度及标准
3.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5.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申请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条件
1.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8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
2.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3.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4.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6.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四、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六、办理地址:
同心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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