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22/2023-00427 发文时间 2023-05-19
发布机构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履职预警通知书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履职预警通知书

同安委办预警〔2023〕12号        

   

被预警

单  位

县住建局、公安局

预警时间

2023年5月19日

预 警

内 容

    市委“四防”常态化督查组对自治区“四防”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督查发现我县有2条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分别是:      1.同心县团结南街仍存在道路两侧人行道、盲道上商贩占道摆摊经营的问题(责任单位:住建局);

    2.豫海镇永安路永安花园广场仍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责任单位:公安局)。

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

    1.请住建局、公安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2.请将整改情况于5月22日前报县安委办。

签 发

单 位

同心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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