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22/2020-00004 | 发文时间 | 2020-01-06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开展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管委会):
今年以来,同心县先后遭受洪涝、冰雹等多种自然灾害,农经作物因灾减产减收严重,部分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根据全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现就有关冬春期间开展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摸底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冬春救助工作涉及人口数量大,救助时间跨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直接关系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也是各级政府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重要举措。各乡镇(管委会)人民政府要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规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和举措,分管领导要深入实际督查指导,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认真扎实做好冬春期间需要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二、深入群众,全面摸底排查
各乡镇(管委会)人民政府要及时安排精干力量,组织逐户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受灾困难人员的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需求,要认真区分农作物减产、绝收和基本生活等情况,按照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做到对象准确、重点突出,同时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县应急管理局。
三、科学评判,认真分析统计
各乡、镇(管委会)要结合今年灾情及群众受灾受损情况,综合考虑近年来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全面掌握、科学分析、合理确定冬春期间因灾生活困难需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人员的救助时段、需救助资金和物资数量,要优先做好房屋倒损户和受灾困难家庭人员的救助,确保不错、不漏、不重,公开、公平、公正。
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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