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1/2021-00036 | 发文时间 | 2021-03-11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同政办发〔2021〕1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心县2021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同心县2021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同心县2021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圆满完成2021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吴忠市委五届十二次和县委十三届十九次全会精神,坚持把保居民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减负、稳岗、扩就业多措并举,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我县“十四五”起好步、开好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县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是: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近期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转移就业2.3万人;“铁杆庄稼保”6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5%,凡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奖励补贴政策,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加快推进新形势下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落实《同心县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奖励办法》,对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转移就业的给予奖励。全面推行外出务工人员“铁杆庄稼保”,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最高26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对自愿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劳务经纪人中的“4050人员”,纳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加大劳务移民的转移就业力度,确保1386户劳务移民一户有至少一人就业。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人社局
(二)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助力各类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申请2020年度稳岗返还的企业按照政策继续执行,即: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全国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按照申请前连续12个月该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执行。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人社局、工信商务局
(三)降低企业申贷门槛,引导小微企业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虽未达到规定比例,但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人社局、残联
(四)提高个人申贷额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带动就业。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其中,对毕业5年内在我县创业的大学生,可提高到30万元。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
(五)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推动新就业形态形成和发展。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灵活就业,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快递、外卖等行业发展,将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对自行缴纳了上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继续实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政策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六)多举措加强就业援助,发挥好公益性岗位托底作用。加强走访调查,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全面登记认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援助方案,承诺不挑不捡即时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稳就业、保生活的功能,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再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人社局
(七)聚焦就业见习实习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群体充分就业。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通过落实扩大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扩大大学生应招入伍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等措施,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实施青年见习(实习)计划,将就业见习(实习)补贴范围由具有我县户籍的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实习)期限3个月-12个月,见习(实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并为其购买额度为50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给予最长1年的养老保险补贴。对见习实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实习单位,给予见习实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实习补贴。购买公益性的岗位10%需用于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人社局、教育局
(八)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大企业职工培养培训规模。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和生活费补贴。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实施直补个人培训补贴。具有我县户籍且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方式,先行自付培训费用,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五级)11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3000元、技师(二级)4000元、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证明为依据,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两后生”培训执行原有政策。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县人社局、同心工业园区、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九)发挥失业保险托底功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凡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确保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功能。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各乡镇(开发区)及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稳就业决策部署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分批次开展劳务经纪人守法诚信务工培训班,开展守法诚信道德教育,对转移就业工作中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及时予以宣传表彰。
(二)积极保障就业工作资金。县财政局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筹集力度,促进劳务经纪人奖励资金的及时兑现,统筹用好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加大援企稳岗、鼓励就业创业、支持技能提升、保障基本生活等政策落实力度。
(三)健全就业创业长效机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推进常态化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行业化、特色化、专业化招聘活动,形成稳定经济扩大就业、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突出重点群体保障就业、优化培训服务促进就业、加强就业援助,兜牢底线。县统计局要抓好就业统计,提升数据质量和时效,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工作,确保转移就业人员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1.2021年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分解指标
2.同心县劳动力转移就业乡镇包抓领导及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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