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11/2026-00009 | 发文时间 | 2026-01-20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安排李春玲等3名就业困难人员到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 ||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2号)要求,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李春玲等3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宁夏人社一体化等系统开展信息筛查比对,并结合其个人就业困难申请情况进行综合审核。经研究,拟安排李春玲等3名就业困难人员接续2023-2025年度空岗指标,安置至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1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53-8721685
附件:同心县2026年2月份接替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
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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