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324011/2025-00114 | 发文时间 | 2025-08-04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丁娜等2名就业困难人员接替到城镇 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 ||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2号)文件要求,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丁娜等2名2025年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通过宁夏人社一体化等系统筛查比对,均符合上岗要求及条件。经我局会议研究决定,由丁娜等2名同志接续2025年度空岗指标安置上岗,补贴待遇以及劳动合同关系执行时间自2025年8月起执行。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53-8721685
附件:同心县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接替到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
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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