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1/2025-00013 发文时间 2025-02-05
发布机构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马永花等10名就业困难人员接替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马永花等10名就业困难人员接替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77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2号)文件要求,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马永花等10名2024年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通过宁夏人社一体化等系统筛查比对,均符合上岗要求及条件。经我局会议研究决定,由马永花等10名同志接续2023-2024年度空岗指标安置上岗,补贴待遇以及劳动合同关系执行时间自2025年2月起执行。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5日至2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同心县2025公益性岗位接替人员安置花名册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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