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1/2024-00017 | 发文时间 | 2024-02-05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安排李秀兰等63名同志到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4号)文件及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调整、公示和我局核查研究,李秀兰等63人符合安排条件,同意各乡镇调整人员,现进行公示。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2月5日至2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黑怡君
监督电话:0953-8721685
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4年农村公益性岗位1月调换上岗人员名单》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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