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1/2023-00407 发文时间 2023-09-05
发布机构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王海霞等15名就业困难人员接替 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王海霞等15名就业困难人员接替 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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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补录王海霞等15名就业困难人员到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现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6日至9月1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53-8721685

附件:同心县2023年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接替上岗人员名册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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