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1/2023-00407 | 发文时间 | 2023-09-05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王海霞等15名就业困难人员接替 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补录王海霞等15名就业困难人员到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现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6日至9月1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53-8721685
附件:同心县2023年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接替上岗人员名册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