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1/2023-00333 | 发文时间 | 2023-07-14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安排李开明等213名同志到 农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公示 |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4号)文件及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调整、公示,经我局核查研究,李开明等213人符合安排条件,同意各乡镇调整人员,现进行公示。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4日至7月2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同心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953-8721685
附件:2023年农村公益性岗位调换上岗人员名单
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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