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04/2026-00110 | 发文时间 | 2026-03-19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教育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2026年春季教育资助政策 | ||
学前教育“一免一补” 政策。对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籍在园脱贫家庭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残疾家庭儿童及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幼儿、支出型困难家庭幼儿、其他低收入家庭幼儿、优抚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军人等),每生每年免除保教费1500元、补助生活费900元。(2025年秋季开始,大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补助生活费政策,小班和中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一免一补”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在籍在校的脱贫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优抚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军人等)进行补助。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
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800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残疾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优抚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军人等),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分三个档资助,一档3000元,二档2300元,三档1600元。
中职免学费政策。对中职学校在籍在校学生每年免除2000元学费。
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中职学校在籍在校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分三个档资助,一档3000元,二档2300元,三档1600元。
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中职“两免一补”政策。宁夏山区九县(区)(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海原县、同心县、红寺堡区、盐池县)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免除800元住宿费、400元课本费,补助500元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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