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640324004/2025-00192 发文时间 2025-08-11
发布机构 同心县教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教育局2025年各阶段招生政策解读
同心县教育局2025年各阶段招生政策解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5〕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同心县教育局制定了《同心县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类招生工作方案》《同心县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了帮助各位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招生政策,现就大家比较关注的招生问题进行解读。

1.县城片区幼儿园、小学招生入学条件

按照县城幼儿园、小学片区划分,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相应片区幼儿园、小学登记入学:一是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二是教师子女可随父母到父亲或母亲所任教幼儿园、小学就读,如父母均在农村幼儿园、小学任教,无人照顾的,可选择距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较近的幼儿园、小学就读;三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固定房产;四是监护人具有豫海镇户籍(按照户籍地址填报对应片区幼儿园、小学);五是片区内经商(有经营实体)至少满6个月以上,且在营业房居住,凭父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凭证登记;六是监护人无实际住房,适龄儿童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学生父母须是独生子女,且三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的;七是我县境内招商引资企业,或开工建设的股东、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的子女。方可在片区内保障登记。

2.2025年同心县县城片区幼儿园、小学招生入学条件与2024年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

2025年县城幼儿园、小学招生入学需满足条件与2024年相比增加了“教师子女可随父母到父亲或母亲所任教幼儿园、小学就读,如父母均在农村幼儿园、小学任教,无人照顾的,可选择距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较近的幼儿园、小学就读”。

3.2025年同心县县城片区幼儿园、小学招生入学“长幼随学”政策。

对同一家庭、同一户口簿中有多名孩子的家庭,一年级新生在报名入学时按照“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可以申请“长幼随学”。

一是可申请在非片区学校一年级就读的情况。已有子女在非片区学校就读,同时非片区学校一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方可申请一年级新生在已有子女所在非片区学校就读。

二是可申请将其他子女转入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的情况。申请转入学校的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方可申请将其他子女转入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就读。

如申请长幼随学的学生数超过申请学校的学位数,则接收学校不再办理长幼随学的入学或转学。

4.2024年幼儿园、小学“阳光招生”采取县城幼儿园、小学招生继续采用网上登记,学校(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审核,审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后公示招生结果的形式开展。

5.2025年小学、初中“阳光分班”采取两个方面,一是教师搭配,以主动公开、教育公平、家长满意为导向,教师团队充分考虑年龄、教龄、性别、职称、学科等因素,实行新老搭配、男女搭配,搭配完成后按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班级;二是随机定班,严格落实“五统一六公开”(流程、时间、地点、监督、公示“五统一”;招生计划、分班方案、分班程序、分班过程、分班结果、举报电话“六公开”),实施“一次性”分班,坚持做到学生性别、人数均衡搭配。

6.中小学招生工作的保障机制主要由:一是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建立招生入学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强化督查评估,坚决纠正违规招生行为,三是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对核实确定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一人一策”建立劝返工作台帐,认真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四是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大对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

7.同心县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加大对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的督查力度,加强招生入学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及时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以及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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