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04/2023-00129 | 发文时间 | 2023-07-0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教育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生源地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按照“应贷尽贷”资助要求,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就同心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受理时间、地点
1.受理时间:7月15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双休日正常休息)。
2.受理地点:同心县教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2、104室)。
二、贷款所需材料及流程
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一)首次贷款。借款学生个人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自行下载打印《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各一份,同时携带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若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应提供双方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到教育局现场查验扫描、签字确认、拍照上传。严禁他人代签合同,否则贷款合同无效,造成贷款失败。
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应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续贷(续贷学生原则上尽量选择远程受理)
1.现场受理:借款学生个人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善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自行打印《申请表》签字并携带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高校学生证原件,现场查验扫描上传。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按工作人员的要求按规定格式可互相代签。
2.远程受理: 借款学生个人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善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点击“我的贷款”→查看2023-2024学年贷款申请→填写《申请表》→点击“下一步”选“线上办理”后弹出《合同》→点击“同意”→扫码认证→通过后点击“提交”待同心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后,贷款人手机上会接收到贷款成功验证码,将验证码妥善保存并提交就读学校后即完成助学贷款,或者学生自助打印受理证明,10月10日前务必将受理证明交学校录入回执,10月11日县资助中心汇总并提交。
三、贷款条件及事项
1.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民办)、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民族预科生(个人在线系统中学制选择1年,下一年续贷前持本科录入通知书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变更后续贷)、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生为借款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等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公费师范生、国防生及其他免费生(全科医生)等不予贷款。
2.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加少许生活费总和确定(如学费加住宿费为5600元,则最多可贷6000元),本科生、预科生、高职(专科)生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得超过16000元。
在区内高职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贷款时,须减免学费4200元(贷款金额为:学费+住宿费-4200元)。
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心县户籍,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若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年龄须在18-60岁之间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出示的身份证必须当年有效。
4.贷款学生必须每年至少登录2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和修改相关信息(http://sls.cdb.com.cn);毕业后需及时变更系统中联系信息,以便于到期还款提醒。
5.有生源地助学贷款逾期记录的家庭其他成员不予贷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军属、烈士子女、残疾人员等依法优先办理。
四、造成贷款失败原因
1.非本人在电子版合同上签字、扫描或拍照的;
2.贷款受理未按规定时间上交高校或迟于10月10日后上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合同自行作废。
五、注意事项
1.县教育局不指定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册、申请、资料打印。
2.办理助学贷款期间有序排队受理,做到不拥挤,不扎堆。
同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953—8030843
同心县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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