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324004/2025-00195 | 发文时间 | 2025-09-04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教育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宁夏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个严禁” | ||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购买和使用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二、严禁学校和教师违规推荐或统一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外的教辅材料。
三、严禁学校和教师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推荐或征订教辅材料。
四、严禁学校和教师以统一教学、课堂讲解、课后作业等为理由,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指定教辅材料。
五、严禁学校未经学生自愿申请代购而强制统一代购教辅材料。
六、严禁学校和教师通过小程序、网站、公众号、二维码、家长群等发送教辅材料征订链接、信息等。
七、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任何单位随教材捆绑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九、严禁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及家长推荐教辅材料。
十、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利用教辅材料征订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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