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640324004/2025-00359 发文时间 2025-09-22
发布机构 同心县教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实施方案
同心县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我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5号)文件精神,本学期继续实施普通高中“五类”学生免学杂费政策。为积极稳妥推进本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宪瑜

副组长:罗晓娅

成  员:李光林 张怀庆 马万钧 马元斌

四所高中学校校长

(二)职责

1.负责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方案的制定;

2.负责对各普通高中学校报送“五类”免学杂费学生复核;

3.对各学校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公示等过程性工作进行复审;

4.指导各高中学校建立健全减免学杂费档案资料。

二、免学杂费对象和条件

(一)免学杂费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以下“五类”学生(复读生、借读生除外)免除学杂费(不含住宿费)。

1.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3.残疾学生;4.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5.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二)有下列行为的,取消免学杂费资格

1.弄虚作假,提供的户籍、学籍等相关材料不真实的;

2.中途退学、休学或到其他高中学校就读的不在免学杂费对象范围内。

三、免学杂费标准和期限

(一)免学杂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年800元标准(不含住宿费)补助学校。

(二)免学杂费期限:在校正常学习期间。

四、免学杂费对象的确定和核实

(一)免学杂费学生认定依据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中央下发名单学生以系统截屏并加盖学校公章为确定依据(截屏中要体现出中央下发、贫困类型、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更新时间、共享日期、右下角电脑显示时间等);自采集的学生以户口簿主页、保障人页(在同一户口的其他享受人)、学生本人页和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的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截图为确定依据。

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中央下发名单学生以系统截屏并加盖学校公章为确定依据(截屏中要体现出中央下发、贫困类型、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更新时间、共享日期、右下角电脑显示时间等);自采集的学生以户口簿主页、保障人页(在同一户口的其他享受人)、学生本人页和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的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截图为确定依据。

3.残疾学生:中央下发名单学生以系统截屏并加盖学校公章为确定依据(截屏中要体现出中央下发、贫困类型、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更新时间、共享日期、右下角电脑显示时间等);自采集的学生以户口簿主页、享受学生本人页和我的宁夏---宁夏智慧残联公众服务系统截图为确定依据。

4.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中央下发名单学生以系统截屏并加盖学校公章为确定依据(截屏中要体现出中央下发、贫困类型、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更新时间、共享日期、右下角电脑显示时间等);自采集的学生以户口簿主页、保障人页(在同一户口的其他享受人)、学生本人页和我的宁夏中民政公共服务低保截图或民政部门系统截图为确定依据。

5.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中央下发名单学生以系统截屏并加盖学校公章为确定依据(截屏中要体现出中央下发、贫困类型、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更新时间、共享日期、右下角电脑显示时间等);自采集的学生以户口簿主页、学生本人页和民政系统截图为确定依据。

(二)核实备案

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学校报送的《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信息确认花名册》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备案。

(三)各高中学校将免学杂费学生人数每学期核定一次,动态调整,核定后因学生转学、休学、退学等原因异动做变动调整。

五、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拨付

(一)免学杂费补助的拨付方式

各高中学校已认定为免学杂费对象的学生直接免收学费,严禁“先收后返”,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县教育局拨付到学校。

(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管理

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学校按规定管理和使用。

六、档案建设

各高中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有关资料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专人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按时归档装盒入柜。

七、工作要求

1.各高中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资助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

2.各高中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家校联系群、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免学杂费政策,确保全体学生、家长了解熟悉免学杂费政策内容,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免学杂费政策范围。

3.各高中学校要对资助政策内享受免学杂费的学生应助尽助,坚决杜绝漏助、错助现象。要通过数据比对,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核对数据,及时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同时,要扎实做好前期摸底、统计、上报工作,争取一次性完成上报数据,在教育局免学杂费资金指标下达后,一律不作补报,由各校校内资助自行解决。

4.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学校收费,享受免学杂费的学生人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和纠正。

附件:

1.2025年秋季学期宁夏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免学杂费申请表

2.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信息确认花名册



同心县教育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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