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324004/2025-00357 | 发文时间 | 2025-09-22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教育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 ||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我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精准资助,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5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宪瑜
副组长:罗晓娅
成 员:李光林 张怀庆 马万钧 马元斌
四所高中学校校长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
2.负责对各相关学校报送的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进行复核。
3.对各学校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公示等过程性工作进行复审。
4.指导各校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档案。
二、资助内容
(一)资助范围。具有本校正式注册学籍且在校就读的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向就读学校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4.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残疾人家庭及残疾学生7.孤儿8.烈士子女9.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10.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11.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12.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注:若上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纳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中央下发名单,须由学校自行采集并上报信息。
(二)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300元,可分3档,一档3000元、二档2300、三档16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在学校表现确定。
(三)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定、受到纪律或刑事处分的;
2.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助学金的。
(四)申请和评定。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中途辍学或转学的学生,已发放的国家助学金不予收回;中途转入的学生,下学期进行审核、发放。由于疾病、参军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
三、确定办法
1.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中央下发名单学生以系统截屏并加盖学校公章为确定依据(截屏中要体现出中央下发、贫困类型、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更新时间、共享日期、右下角电脑显示时间等);自采集的学生以户口簿主页、保障人页(在同一户口的其他享受人)、学生本人页和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的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截图为确定依据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中央下发名单学生以系统截屏并加盖学校公章为确定依据(截屏同上);自采集的学生以户口簿主页、保障人页(在同一户口的其他享受人)、学生本人页和我的宁夏民政公共服务低保截图或民政部门系统截图为确定依据。
3.残疾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中央下发名单学生以系统截屏并加盖学校公章为确定依据(截屏同上);自采集的学生以户口簿主页、保障人页(在同一户口的其他享受人)、享受学生本人页和我的宁夏---宁夏智慧残联公众服务系统截图为确定依据。
4.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孤儿:中央下发名单学生以系统截屏并加盖学校公章为确定依据(截屏同上);自采集的学生以户口簿主页、享受学生本人页、民政部门系统截图为确定依据。
5、烈士子女:中央下发名单学生以系统截屏并加盖学校公章为确定依据(截屏同上);自采集的学生以户口簿主页、享受学生本人页、孤儿证、军人事务部门系统截图为确定依据。
6、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中央下发名单学生以系统截屏并加盖学校公章为确定依据;自采集的学生以户口簿主页、保障人页(在同一户口的其他享受人)、学生本人页和民政部门系统截图为确定依据。
注:自采集信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学校经核实无误后纳入资助,并对所有证件原件查看,复印件存档。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开学后符合享受资助政策且在籍在校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详细填写《2025年秋季学期宁夏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自愿采集信息的学生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二)班主任初审:中央下发名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填报申请表,不需要提供佐证资料。学校须在资助系统中央下发截图并加盖学校公章(截图中要体现出中央下发、贫困类型、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更新时间、共享日期、右下角电脑显示时间等)并在系统中做困难认定。
(三)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由学校分管领导、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得分,提出资助学生名单和档次。
(四)学校公示:(1)受助学生名单和档次经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填写《2025年秋季学期宁夏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须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2)对公示有异议的学生,组织核实,重新确定资助对象,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得分依次递补;(3)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在“学校意见”栏填写“拟定为资助第ⅹ档”,校长签字,学校加盖公章。(4)汇总《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确认花名册》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五)教育局复核:资助中心对学校上报的《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确认花名册》进行复核后,送分管领导审签。
(六)打卡发放:各高中学校按照教育局分管领导审签的学生受助名册由各学校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账户(社保卡)中,坚决杜绝延迟发放。
(七)学校建档: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有关资料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1)档案齐全:学生个人申请表和佐证资料装订,实施细则,公示材料,政策宣传资料、上报汇总表、审核资助名册、学生异动名册等由学校分类装盒入柜存档;(2)专人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按时归档,装盒入柜。
五、校内资助
各学校要务必开展校内资助工作,制定校内资助细则,并上报教育局备案。对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予以关注,当家庭出现困难时要及时将学生纳入校内资助范围。
1、资助资金: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费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
2、申请方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核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把握政策原则,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学校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细致做好资助工作,确保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通过家校联系群、学校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要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的良好品质。
(三)确保精准资助。各校要通过数据比对,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核对数据,动态调整受助学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确保精准资助,对符合政策内的学生应助尽助,坚决杜绝漏助、错助现象。同进,要扎实做好前期摸底、统计、上报工作,争取一次性完成上报数据,在教育局国家助学金资金指标下达后,一律不做补报,由各校校内资助自行解决。认真核对数据信息,录入学生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学生相关数据信息,确保学生手机号码等所有数据信息准确有效。各校要将中央下发名单和自行采集未资助的学生以正式文件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强化资金管理。各相关学校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公示期间,对不符合享受助学金条件的,要坚决取消其受助资格。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助学金的管理。县纪委监委、教育局和财政局将加强对助学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助学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同心县教育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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