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324017/2025-00652 | 发文时间 | 2025-09-15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2025年一般户肉牛繁育犊牛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 ||
为提升一般农户发展肉牛养殖的积极性,推进县域内肉牛自繁自育的水平,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同心县关于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同政办规发〔20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发广大养殖农户发展肉牛繁育犊牛的积极性,全县基础母牛存栏数量达到3万头以上,繁育犊牛1万头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全县养殖基础母牛的一般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不包含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
(二)补贴标准:基础母牛每繁育1头(包括多头)犊牛,给予每头产犊母牛补贴500元。一般农户最高补贴5000元,新型经营主体最高补贴5万元。
(三)补贴数量:计划补贴基础母牛10000头。
(四)补贴时限:2025年10月底。
(五)补贴要求:同一家养殖基础母牛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对于享受补贴后再生产犊牛的基础母牛,不再进行二次验收,不能累加享受补贴。
(六)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全面验收工作。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协助完成项目验收。
三、实施程序
(一)乡镇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母犊关系、数量、品种、时间等标准,认真进行鉴定验收,于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登记造册,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县、乡、村三级同步公示10天,在留存项目资料后,及时向农业农村局报送验收表册、影像资料、印证资料等。
(二)县级抽验。在公示期内,各乡镇(开发区)要即时将电子表册(经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收到验收申请后,按照各乡镇(开发区)实施本项目行政村数量、项目户数量的20%进行抽查验收。
(三)资金兑付。完成县级抽验,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开发区)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核拨资金请示,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直补到场(户)。
四、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使用总资金500万元,全部由县财政筹措,如有不足,申请县财政予以追加。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开发区)要认真负责,严格落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严格鉴定母犊关系、精准核定基础母牛和犊牛数量,并对项目验收的真实性负全责。农业农村局成立同心县2025年一般户肉牛繁育犊牛补贴项目实施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抽验、资金兑付、档案资料收集等工作。
(二)推进科学繁育。各乡镇(开发区)要积极引进推广以西门塔尔为主要品种等肉牛品种,引导养殖场(户)使用优质冻精,采取肉牛冷配的技术措施,确保全县肉牛高质量繁育。
(三)保障群众利益。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构建从饲料兽药、种植养殖、产品加工到运输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进健康养殖。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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