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5-00184 | 发文时间 | 2025-04-17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5年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护航“三农”高质量发展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行农业执法“三项制度”,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护航“三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依据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全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文件要求,着力规范执法体系,改善执法装备,提升执法水平,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保障农业产业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完善农业综合执法装备
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农法发〔2022〕3号)要求,按照“急需必需、分步分段、逐步配备”的原则,配备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移动执法终端(手机),配发执法服装,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水平,强化执法条件保障。
(二)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能力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查、交叉互评及执法培训,制作执法、普法宣传视频资料。
(三)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根据《农业农村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农法发〔2021〕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40户并挂牌,制作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40套。
(四)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同心县河西镇菊花台村设施温棚基地、周福家禽定点屠宰场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普法宣传、咨询服务、以案释法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五)印刷宣传资料
印刷《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彩页及宣传物品,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制作宣传海报、横幅等宣传材料,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项目资金概算
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项目共需资金预算26万元。其中:
(一)完善农业综合执法装备。
项目资金7.5万元。主要用于配备国产台式计算机3台、打印机3台、笔记本电脑2台、移动执法终端(手机)5台,配发执法服装3套。
(二)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能力
项目资金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查、交叉互评及执法培训,制作执法、普法宣传视频资料。
(三)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项目资金2.4万元。主要用于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40户并挂牌,制作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40套。
(四)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在同心县河西镇菊花台村设施温棚基地、周福家禽定点屠宰场建设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五)印刷宣传资料
项目资金2.1万元。主要用于印刷《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彩页及宣传物品,制作宣传海报、横幅等宣传材料。
以上各项目建设内容的资金使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项目建设年限及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年限为1年,自2025年1月—2025年12月底。
2025年1月,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025年2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分解。
2025年3月—10月,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全面组织实施。
2025年11月,组织验收评估及成果展示。
2025年12月,完成项目总结及资料归档。
五、项目组织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在同心县农业农村局的组织领导下,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项目实施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马 东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金中来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马 朝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刘志斌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马 斌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
李树民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队长
金贵林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金中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开展日常工作。
六、绩效评价和项目验收
(一)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执法装备进一步保障,执法人员素质普遍提高、执法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执法办案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二)验收项目。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后,由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验收,项目的组织领导由同心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按照计划做好项目实施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圆满完成。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上级检查和监督。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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