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5-00169 | 发文时间 | 2025-03-28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5年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推动我县肉牛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稳步建立健全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和营销利益联结机制,助力养殖农户增产增收,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同心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同党农发〔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采取政策驱动、补贴带动、户企联动的方式,打造“同心牛肉”品牌,在福建、广东等地建设区外品牌直销店50家,收购、销售同心育成肉牛2000头分割销售牛肉800吨以上,实现营销总收入达4000万元以上。
二、实施方式
(一)经营主体。全县各新型经营主体、加工销售同心牛肉的企业。
(二)营销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在福建、广东区外等地开设同心牛肉直销店50个,长期销售同心牛肉,拓展销售渠道。农投公司或其他新型经营主体以市场价收购同心县域内饲养的育成活体肉牛,运往福建、广东区外等地中转基地,进行短期育肥,在当地定点屠宰场屠宰后分销至各直销门店。
三、补贴标准
牛肉直销店通过先申报后建设,由符合条件和建设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填写《同心县2025年肉牛产业营销体系项目牛肉直销店申报表》,报农业农村局审定核发编号后备案实施。对在福建、广东区外等地新建的直销店经验收合格后每个补贴资金10万元,补贴资金由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直补到申报主体。直销店租赁面积应不少于10平方米,冠名“宁夏同心牛肉店”标牌,按照统一门头设计进行装修,配套展示柜、加工案台、锯骨机、收银系统等设备。每个直销店必须安装监控设施1套。
四、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及时上交县财政,项目资金如有不足申请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五、实施时间
2025年4月—2025年12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农投公司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中转基地、屠宰场的设立、政策性服务及闽宁两地协调工作。
组 长:宋继忠 县委副书记
丁瑞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杨 宁 县财政局局长
苏泽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罗尚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志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英武 县农业投资发展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为便于项目顺利开展和资金及时补贴到位,成立畜牧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验收,各项指标的落实、补助资金的兑付、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工作。
(二)严格政策标准。农投公司、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做好肉牛收购、转运、屠宰和销售等工作,严格项目补贴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发展“特色牛肉餐饮体验+品牌牛肉销售”,加大区域品牌、特色产品宣传推介,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同心牛肉品牌营销力。
(三)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增强市场主体意识,加大对直销店的投入力度,同时通过宣传,使广大养殖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了解扶持政策内容,方便群众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项目资金真正用于肉牛产业的发展,确保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四)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小组对肉牛产业营销体系建设项目收购协议、付款凭证、销售台账等资料进行核对,监督指导农投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做好项目任务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兑付。要严格财经纪律,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确保政策实施公平公正,资金绩效最大化。
项目申报地址:同心县农业农村局415办公室
申报联系人及电话:马文光 13895359288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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