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5-00167 发文时间 2025-03-28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5年肉牛繁育犊牛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同心县2025年肉牛繁育犊牛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县域内肉牛自繁自育能力,稳步增加基础母牛存栏数量,优化县域内肉牛生产结构,提高养殖收益,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同心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同党农发〔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发广大养殖农户发展肉牛繁育犊牛的积极性,全县基础母牛存栏数量达到3万头以上,繁育犊牛1万头以上,助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对全县从事基础母牛养殖的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每繁育1头(包括多头)犊牛,给予产犊母牛一次性补贴1000元。每户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7000元。

三、实施程序

(一)编制实施方案。按照本方案要求,各乡镇(开发区)负责编制辖区内2025年肉牛繁育犊牛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在项目村公告栏或公共场所公示10天,同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乡村验收公示。各乡镇、各行政村要逐级成立项目验收组,于7月中旬完成基础母牛和犊牛的比对验收,将审核无误后的资金兑付表电子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经核准通过后,将资金兑付花名册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或乡镇微信公众号公示10天,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县级抽查验收。乡镇公示期满后,将资金兑付表、验收报告、乡村两级公示等资料整理完善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并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抽查验收。农业农村局收到申请验收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开展抽查验收。抽查验收分别按照乡镇(开发区)实施行政村数量、项目户数量的20%进行。抽验结束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四)项目资金兑付。经县级抽验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开发区)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核拨资金请示和相关资料,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直补到户。

四、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衔接资金,全部用于肉牛繁育犊牛项目补贴。资金如有结余及时上交县财政,资金如有不足申请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五、完成时限及责任主体

(一)完成时限。乡镇(开发区)于7月中旬完成初验,农业农村局8月底完成资金兑付。

(二)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驻村工作队,村“两委”。

(三)责任人。各乡镇(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开发区)要认真负责,严格落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严格鉴定母犊关系、精准核定基础母牛和犊牛数量,严防租借基础母牛和犊牛套取项目资金的情况发生,乡镇(开发区)对项目验收的真实性负全责。为确保肉牛繁育犊牛补贴项目落实到位,成立同心县2025年肉牛繁育犊牛补贴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丁瑞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杨 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宁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 

马如贵 豫海镇镇长

张晓迪 河西镇镇长

周立本 丁塘镇镇长

张  龙 韦州镇镇长

金秀悟 下马关镇镇长

锁  伟 预旺镇镇长

白  彪 王团镇镇长

马福祥 田老庄乡乡长

马长生 马高庄乡乡长

余生俊 张家塬乡乡长

丁  璞 兴隆乡乡长

马永伏 石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罗尚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志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为便于项目顺利开展和资金及时补贴到位,成立畜牧中心工作人员和乡镇畜牧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同心县2025年肉牛繁育犊牛补贴项目实施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验收,各项指标的落实、补助资金的兑付、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工作。

(二)持续优化养殖结构。积极引进推广西门塔尔等高产肉牛品种,引导群众改变肉牛短期育肥饲养方式,不断提升肉牛产出水平和生产效率,切实提高肉牛繁育水平。健全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化解生产经营风险,完善销售网络,培育壮大我县肉牛产业集群。

(三)全力保障群众利益。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着力构建从饲料兽药、种植养殖、产品加工到运输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监测预警、集中免疫、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综合防控措施,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动物疫情,保护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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