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5-00155 | 发文时间 | 2025-04-0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2025年同心县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要求,为着力培育一批市场运营、平战结合、服务高效的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提升我县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025年自治区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依托同心县成世农业机械化作业有限公司承建2025年区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内容
(一)实施主体。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遴选,由同心县成世农业机械化作业有限公司承建2025年区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
1、农机装备。实施主体在原有农机装备基础上,进一步配备补齐种植机械(含履带式机械)、烘干装备设施、农用水泵、燃油发电机组等“平急两用”的应急救灾机具。所有动力机械装备须装载北斗导航以及作业监测终端,高性能大中型拖拉机不少于10台,配套耕整地、播种等农机具不少于25台;联合收割机不少于5 台(含履带式收获机),其中稻麦收割机不少于2台、玉米收获机不少于3台;植保无人机或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不少于5台;各类规格型号水泵不少于10台(套);救灾物资运输保障车辆1辆、装载叉车1辆;配备固定式或移动式烘干机1座 (套),配套不少于1000平米的晾晒场。
2、基础设施。机具库棚、维修车间、物资储备库、办公培训用房等基础设施整体布局合理、功能划分明确、标识设置清晰, 总面积达到3000平米以上,其中:办公、培训用房面积 300平米以上;机具库(棚)面积2000平米以上,机具入库率达到90%以上;农机具维修车间400平米以上、救灾物资储备库300平米以上。机械装备以及配套机具停放有序、干净整洁,维修车间设备摆放整齐,物资储备库货架规范、标签明晰,消防安全设施齐全。
3、人员配置。配备固定农机手15名以上,维修人员3人以上,管理人员3名以上。农机手、维修人员资格证件齐全,无农机安全事故记录。
4、信息管理。改造提升农机信息化指挥调度平台,所有储备机具全部赋码、一机一码,加装北斗终端,登记造册,统一信息管理、动态监测。救灾机具和作业人员全部纳入全国农机作业指挥调度平台管理。
5、服务功能。实施主体要有明晰的自治区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自治区级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标识。具备“平战结合”服务功能,平时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农机作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发生农业灾害时,要服从指挥调度,服务于应急抢险救灾。
6、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管理、人员岗位管理、农机安全管理、生产管理等必需的管理制度。配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区域农机装备储备和调用机制。
(三)补助标准。2025年自治区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40万元,主要用于防灾救灾农机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平台改造提升、农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农业防灾减灾制度规范等支出。
二、实施程序
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建设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 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2025年2月-3月)。项目实施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自身发展需要和工作基础 ,形成县(市、区)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设内容、验收标准等。
(二)组织实施(2025年4 月-10月)。项目实施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用地、机具库棚、救灾装备、设施建设等问题,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督促项目建设进度。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备案,在9月底前完成初验,形成验收材料。
(三)审核验收(2025年10月—11月)。成立由农机行业专家组成的自治区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小组。根据有关县(市、区)报送的项目资料及现场查验等情况进行验收。
(四)资金拨付(2025年11月-12月)。经项目验收小组的验收合格后,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实施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项目实施主体。
(五)签订协议(2025年12月)。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与自治区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终止合作,并退出认定范围,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晾晒场2000㎡,改造提升修理车间400㎡,配备固定式烘干机1套。
(二)农机装备建设。2025年购置3004型拖拉机1台,植保无人机2台,残膜回收机2台,自走式喷雾机1台。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17.9万元,其中:自治区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40万元,同心县成世农业机械化作业有限公司自筹资金177.9万元,具体如下:
(一)厂区硬化2000㎡*220元/㎡=44万元。其中项目资金18.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5万元;
(二)改造提升修理车间400㎡*200元/㎡=8万元。其中项目资金3万元,自筹资金5万元;
(三)购置植保无人机2台14.2万元。其中:项目资金2万元,自筹资金12.2万元;
(四)烘干塔1座52万元。其中:项目资金7.1万元,自筹:44.9万元);
(五)购置残膜回收机2台36万元。其中:项目资金3.4万元,自筹:32.6万元;
(六)购置自走式喷雾机1台7.7万元。其中:项目资金1万元,自筹:6.7万元;
(七)购置3004型拖拉机1台56万元。其中:项目资金5万元,自筹51万元。
五、组织与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农业农村厅负责制定自治区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下达计划、拨付资金,批复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指导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组织县级验收等;实施主体按建设方案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
张风琴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
石 峰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主任
高天祥 成世农业机械化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技术小组人员。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技术培训、项目管理及工作总结等工作。成员如下:
白伏升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副主任
张广东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高级农机工程师
刘玉琴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高级农机工程师
马立新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高级农机工程师
柯 林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农机工程师
李晓燕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农机工程师
文 静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农机工程师
锁天龙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农机工程师
杨红花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农机工程师
马 庆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农机工程师
吴 昊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农机工程师
田玲玲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农艺师
张令君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农机工程师
马 芳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农机工程师
马 迪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技术员
杨 忠 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畜牧师
丁生福 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机工程师
高天祥 成世农业机械化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强化技术指导。县农机部门对新建自治区级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指导,指导公司按照方案要求选购机具,改造基础设施,培训机手及技术人员,完善各项制度。
(四)强化资金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管理好、运用好资金,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纪律,确保项目资金按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及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工作督导和后续监管,按时完成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严格检查验收。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结束后,形成自验报告,报项目主管部门,并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上报验收资料,申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复验。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装备、队伍、组织优势,在正常生产时支持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农户提供高质量的农机作业服务。一是以“入企务工”方式解决劳动就业岗,使家庭增加经济收入来源;二是以“订单种植”收购(其中种植、收获、拉运环节由公司承担)的方式带动帮扶农户种植青贮玉米,达产后按市场价收购;三是“公益帮扶”公司根据土地墒情,免费帮助周边贫困户、留守老人、无劳动力的农户趁墒抢播,帮助完成秋粮抢收抢种。
(二)社会效益。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聚焦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着力解决当地农业生产关键短板环节机械化问题。分区域、分灾种、分作物、分环节配置“平急两用”的救灾装备,建强“平急两用”的农机作业队伍,增强农机防灾救灾能力。在应急救灾时在自愿基础上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指挥调度,参加应急救灾。
(三)生态效益。发生灾害时,及时开展应急救灾农机具检修,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环节、不同灾种应急救灾需要,及时开展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倒伏作物抢收、湿粮抢烘、灾后抢种等本地农机救灾作业及应急救灾跨区支援服务。同时,全程机械化作业有效的预防了土地撂荒现象,也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增加了农民收益,更维护了社会稳定。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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