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7/2024-00065 发文时间 2024-03-05
发布机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2024年滩羊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同心县2024年滩羊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滩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快推进滩羊养殖出户入场建设,培新育优家庭牧场建设,提高滩羊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产业扩群增量、提质增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第一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4〕1号)文件和《2024年自治区滩羊产业项目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及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滩羊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落实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要求,推进规模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持续推动滩羊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建设出户入场示范点2个,培育家庭牧场12个(2024年自治区下达10个,2022年结余任务2个)。

三、补助内容

(一)补助地点及范围

出户入场建设项目。在全县筛选培育滩养殖基础好、后劲足、积极性高的经营主体建设滩羊养殖出户入场2个。支持出户入场开展标准化建设,组织多户规模养殖户出户入场,完善养殖棚圈、饲草料棚、青贮池、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配套饲草料加工、粪污无害化处理、防疫消毒等机械设备,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

家庭牧场建设项目。在全县筛选培育养殖基础好,养殖积极性高的滩羊家庭牧场12个。支持家庭牧场改造提升养殖棚圈、饲草料棚、青贮池等基础设施,配套应用饲草料加工、机械化饲喂等机械设备,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

(二)建设规模及补贴内容

出户入场补贴资金用于新建(改扩建)养殖棚圈、饲草料棚、青贮池、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配套配套饲草料加工、粪污无害化处理、防疫消毒等机械设备。羊只存栏达到3000只以上,其中基础母羊占总存栏的60%以上。家庭牧场补贴资金用于新建(改扩建)养殖棚圈、饲草料棚、青贮池、防疫室、消毒室等基础设施,配套TMR混合日粮机、电动投料车、饲草料搅拌桶、粉碎机、铡草机、饲草收获机等饲草料加工机械设备和粪污清理设备。羊只存栏需达到300只以上(含300只),其中基础母羊存栏150只以上。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

出户入场建设完善养殖基础设施,配套饲草料加工、防疫消毒、机械化饲喂、粪污无害化处理等机械设备,每个补助资金100万元;家庭牧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饲草料加工、机械化饲喂和粪污清理等设备,每个补助资金10万元。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兑付,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四、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076万元以上,其中:每个出户入场申请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自筹资金234万元以上;每个家庭牧场申请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24万元以上。建设主体申请补助资金不得高于当年投资额的30%,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可按照补助资金全额补助。

五、实施程序

(一)制定方案。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和畜牧工作站滩羊产业专班备案。

(二)项目申报。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项目任务分配数量认真做好出户入场和家庭牧场的调查摸底和遴选申报工作。对坚持婚事新办,践行低彩礼、零彩礼的经营主体优先纳入申报范围,农业农村局指导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填写《同心县2024年滩羊出户入场建设项目申报表》《同心县2024年滩羊产业家庭牧场建设项目申报表》,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需经所在行政村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农业农村局备案。经农业农村局审核,对达不到项目申报条件的乡镇,农业农村局调剂到其他乡镇实施,对不配合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家庭牧场不予申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统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三)实施阶段。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出户入场及家庭牧场按照方案内容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整理完善档案资料。

(四)自查验收。11月20日前,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组成项目验收组,对出户入场和家庭牧场按照建设方案内容采取逐户逐项核对和查阅档案资料验收。

(五)资金兑付。11月底,对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建设主体,经验收合格,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兑付项目补贴资金。

六、进度安排

2024年1-2月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开展出户入场、家庭牧场的前期申报工作,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2024年3-10月份指导项目建设主体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设备的购置,整理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2024年11月份完成项目县级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资金。

2024年12月份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及总结,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和畜牧工作站滩羊产业专班。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同心县2024年滩羊产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杨  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杨志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马如贵  豫海镇镇长

        海吉涛  河西镇镇长

        马占文  丁塘镇镇长

        张  龙  韦州镇镇长

        金秀悟  下马关镇镇长

        锁  伟  预旺镇镇长

        王  坤  王团镇镇长

        马福祥  田老庄乡乡长

        马长生  马高庄乡乡长

        海  彬  张家塬乡乡长

        李  珺  兴隆乡乡长

        马永伏  石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心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金录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协调工作。

二是成立同心县2024年滩羊产业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方案的制定和验收,各项指标的落实、补助资金的兑付及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做好项目实施技术服务指导等工作。实施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金录国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于伟伟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忠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小宁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  富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李晓瑞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高级畜牧师

        马文光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康秀梅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师

        马志荣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艺师

        杨学勤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畜牧师

        杨魁奇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兽医师

        马  勇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助理畜牧师

        马  俊  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技术员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进行实施,项目主管单位定期对项目建设主体进行跟踪及监督检查,依照项目方案进度要求,落实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技术服务。实施小组成员不定期对出户入场和家庭牧场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指导,重点围绕良种繁育、种草养畜、扩群提质、标准化养殖、疫病防控、棚圈建设等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实现养殖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强化绩效考核。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内容、标准进行客观、公正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真正发挥项目资金优势,强力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项目申报地址:同心县农业农村局415办公室

申报联系人及电话:于伟伟 0953-8022837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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