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3-00039 | 发文时间 | 2023-03-13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3年覆膜保墒增粮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和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旱作节水农业工作要点和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技函〔2023〕2号)文件精神,为稳定扩大旱作区春秋覆膜面积,提高地膜覆盖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生产抗灾减灾夺丰收能力,增加脱贫地区农民收入,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中南部旱作区农业生产能力为目标,示范推广早春覆膜、秋覆膜、全膜覆盖等覆膜保墒技术,集成配套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坐水点种、喷施抗旱抗逆制剂等旱作节水农业综合技术措施,有效扭转旱作区“年年抗旱年年旱”的被动局面,构建起旱作农业区防旱抗旱长效模式,保障旱作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按照“谁适合、谁需要”,优先在积温不足、降水少、蒸发明显地区示范推广地膜覆盖。同时,结合降水情况,因地适宜发展春秋覆膜,鼓励秋覆膜,不搞“一刀切”,充分发挥覆膜效益。
(二)坚持科技引领。加快不同类型、不同模式地膜覆膜的试验示范推广,加大与抗旱作物及品种、集雨(扬水)补灌、保水剂拌肥底施、坐水种、增施有机肥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的集成应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挖掘旱作区农业生产潜力。。
(三)坚持集中连片。以当地粮食产业为基础,鼓励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产中服务等新型经营方式,建立相对集中连片的地膜覆盖规模化种植区,进一步发挥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辐射效应。
(四)坚持用治结合。优先选用薄厚适宜(≥0.01mm)、抗拉伸能力强地膜,提高机铺机收水平,切实减轻劳动强度。加大一膜两季利用、可降解地膜的应用推广,完善残膜回收机制,各覆膜乡镇要按照每亩14.39公斤的残膜回收标准,监督农户、企业、合作社等严格落实残膜回收工作,残膜回收率达到88%及以上,减少农田地膜残留量,降低“白色”污染,
三、目标任务
结合我县2023年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重点在旱作区下马关、预旺、张家塬、马高庄、田老庄等乡镇实施春秋覆膜种植小杂粮、马铃薯、玉米等面积6万亩,通过项目实施,达到覆盖抑蒸、保墒增温、集流增墒目的,提升土壤水分利用效率,提高土地产出率,实现覆膜田块亩产较露地增产5%以上目标。
四、验收核查
农户申报面积以项目乡镇验收登记册为依据,企业、合作社申报面积以项目乡镇验收为基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进行现场抽查,现场抽查核实面积90%以上。现场抽查核实面积与上报面积误差率在5%以内,认可上报面积;误差率大于5%小于10%,以现场核查面积误差率核减;误差率大于10%或种植作物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定面积、取消补贴资格不享受补贴资金。
五、计划资金与补贴环节
依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39号)文件,实施春秋覆膜保墒面积6万亩,下达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40万元,每亩补助资金90元,为切实落实我县覆膜种植与残膜回收再利用,推进农用面源污染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旱作农业可持续发展,覆膜种植完成经验收(抽验)合格公示后兑付补贴资金。资金主要用于不同类型地膜采购和核心示范基地生产资料投入、信息发布、宣传展示等方面支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农业的副局长为组长,有关乡镇农技服务站成立技术服务小组,项目领导小组做好覆膜保墒稳粮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督导等。技术服务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细化任务、开展田间试验、技术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组 长:张风琴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
金 鑫 同心县农技中心主任
孙发国 同心县农技中心副主任
成 员:
李海洋 预旺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献国 下马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自文 王团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罗 锦 马高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何向忠 张家塬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学民 韦州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周 江 兴隆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幸虎 河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黑旭明 豫海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小林 石狮管委会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立新 丁塘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立以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金鑫为组长的,同心县覆膜保墒稳粮项目技术小组,
组 长:金 鑫 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副组长:
孙发国 县农技推广中心 推广研究员
李海洋 预旺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成 员:
贾银录 县农技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马金梅 县农技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周 洋 县农技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丁月花 县农技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常风萍 县农技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马 力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黑立晓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金 龙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赵治军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丁生财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丁旭军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马 军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丁小霞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高 勇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杨晓珍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金 宇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周 莉 县农技服务中心 农艺师
周 丁 县农技服务中心 助理农艺师
杨 峰 县农技服务中心 助理农艺师
李小文 县农技服务中心 助理农艺师
周 英 县农技服务中心 助理工程师
马洪涛 县农技服务中心 技术员
罗晓洁 县农技服务中心 助理农艺师
杨永森 县农技服务中心 技术员
(二)明确责任分工。由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联系旱作区各乡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及考核方案,并组织抓好任务落实、地膜采购、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绩效考核方案分别报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种植业管理处和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按照项目方案及相关财务规定使用资金,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实施及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化、制度化、绩效化,严禁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服务功能,开展技术指导、测土配肥、农机作业等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全程式社会化服务。结合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大有机肥推广应用,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依托种植大户,专业化合作组织建立集中连片示范展示基地。
(五)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档案管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项目结束后及时组织进行总结验收,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并将项目公示情况、绩效考核报告和验收报告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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