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2-00338 | 发文时间 | 2022-05-30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2022年滩羊出户入场(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为推进我县滩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滩羊出户入场(示范村)建设,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滩羊产业扩群增量、提质增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55号)文件和自治区《2022年滩羊产业专项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滩羊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落实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要求,加快推进滩羊养殖出户入场和示范村建设,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形成集聚效应,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建设滩羊出户入场2个,滩羊养殖示范村1个。通过项目实施,出户入场滩羊存栏达到3000只以上,基础母羊占总存栏的60%以上。滩羊养殖示范村基础母羊存栏4000只以上,养殖户达到总户数的50%以上,存栏300只以上(含300只)的养殖户占全村存栏量的20%,存栏100-299只的养殖户存栏量占全村存栏量的40%。
三、补助内容
(一)补助范围
出户入场(示范村)建设完善养殖棚圈、饲草料棚、粪污堆积场等养殖设施和配套饲草料加工配送、粪污无害化处理、防疫消毒、饲草料加工等设备,引导多户规模养殖户出户入场,发展规模化养殖。
(二)实施地点
预旺镇青羊泉村、韦州镇旧庄村、石狮镇边桥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1.养殖示范村。预旺镇青羊泉村滩羊养殖示范村新建或改建羊棚和饲草料棚6500平方米以上,每座羊棚不低于50平方米,彩钢顶结构,使用10公分泡沫板,每座饲草料棚不低于25平方米,彩钢顶结构,棚顶使用10公分岩棉板。
2.出户入场。韦州镇旧庄村经济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单列式羊棚11座2640平方米,饲草棚1座300平方米,管理房72平方米,围墙450米,安装大门2个;石狮镇边桥村经济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双列式羊棚(含草料棚)3座1980平方米。出户入场新建养殖棚圈等基础设施按照项目村的初步设计建设标准建设。
(四)补助标准
预旺镇青羊泉村养殖示范村新建或改建羊棚和饲草料棚,每平方米补助资金不超过155元,共计补助资金100万元。韦州镇旧庄村和石狮镇边桥村经济合作社完成项目全部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补助资金各100万元。
四、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以上,其中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自筹资金300万元以上。
五、实施程序
(一)制定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项目任务和2022年滩羊产业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县2022年滩羊出户入场(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和滩羊产业专班备案。
(二)实施阶段。不定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指导滩羊出户入场(示范村)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三)检查验收。由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各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验收组,通过对照项目建设方案逐项检查和查阅档案资料开展项目验收。
(四)资金兑付。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兑付项目补贴资金。
六、进度安排
2022年5月份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及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6-10月份指导项目建设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2022年11月份底完成项目县级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同心县2022年滩羊出户入场(示范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杨 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杨志勇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虎 新 韦州镇镇长
锁 伟 预旺镇镇长
马伏才 石狮开发区主任
金录国 县畜牧中心主任
马克忠 县畜牧中心副主任
左兴文 县畜牧中心副主任
二是成立同心县2022年滩羊出户入场(示范村)建设项目技术指导服务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和验收,各项指标落实和补助资金兑付及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做好项目实施技术服务指导等工作。技术指导服务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金录国 县畜牧中心主任
副组长:杨学云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左兴文 县畜牧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 富 县畜牧中心高级畜牧师
李晓瑞 县畜牧中心高级畜牧师
马文光 县畜牧中心畜牧师
康秀梅 县畜牧中心畜牧师
马志荣 县畜牧中心农艺师
杨学勤 县畜牧中心助理畜牧师
于伟伟 县畜牧中心助理兽医师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进行实施,项目主管单位定期对项目建设主体进行跟踪及监督检查,依照项目方案进度要求,落实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服务小组成员不定期对滩羊出户入场(示范村)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四)强化绩效考核。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内容、标准进行客观、公正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真正发挥项目资金优势,强力推进滩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同心县2022年滩羊出户入场(示范村)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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