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4017/2024-00264 | 发文时间 | 2024-08-26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同心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质评估补助资金的公示 |
为全面摸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产结构和经营实力,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撬动社会资本、金融力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人行银川支行《宁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质评估方案》(宁农〈经〉发〔2023〕11号)和《同心县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同农发〔2023〕315号)精神,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宁夏倍庆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实施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主体、申报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主体、申报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及其他有评估要求的示范社(场)进行资质评估。评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1家,补助资金20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8月30日,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30日18:30时前,向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3-802283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联 系 人:何鹏肖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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