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吴忠市第三项整改任务公示
来源:同心县工业园区 发表日期:2021-10-25 访问量: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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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忠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21〕54号)精神,针对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有差距,对园区企业环境监管不到位,环评审批把关不严,一些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的问题。宁夏同心工业园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了网格化管控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督查检查。委托第三方公司加强对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评价,把严环评审批关,按照三同时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现象的发生,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是对园区建设项目全面进行大排查,从立项审批到开工建设、从建设施工到竣工投运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的核查,协助执法部门查处涉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企业2家,已协助执法部门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是加强监管,加大检查频次,杜绝各类环境保护问题的发生。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不含周六、周日)。

受理部门: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953-8026664

联系地址:同心县豫海镇豫海北街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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