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忠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21〕54号)精神,针对“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有差距,对园区企业环境监管不到位,环评审批把关不严,一些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的问题。宁夏同心工业园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了“网格化”管控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督查检查。委托第三方公司加强对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评价,把严环评审批关,按照“三同时”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现象的发生,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是对园区建设项目全面进行大排查,从立项审批到开工建设、从建设施工到竣工投运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的核查,协助执法部门查处涉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企业2家,已协助执法部门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是加强监管,加大检查频次,杜绝各类环境保护问题的发生。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不含周六、周日)。
受理部门: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953-8026664
联系地址:同心县豫海镇豫海北街342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