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吴党办发〔2021〕54号)精神,现就同心县财政局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内容
第十九项:人工湿地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吴忠市古城湾、清水沟、南干沟等人工湿地运行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无保障,影响湿地运行管理。青铜峡罗家河人工湿地水生植物收1割打捞不及时,邵岗镇污水处理站人工湿地水生植物干枯,潜流上层基质已被完全堵塞,湿地运行效果较差。。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快速反应,查整问题。收到反馈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针对反馈问题,县财政局组织人员对财政预算投入进行了排查。经查证核实,我县对重点生态保护流域及重点项目财政投入保障有力,重点生态环保项目-人工湿地建设2021年人预算投入1072万元;2022年预算投入1072万元。
(二)明确责任,长效投入。县委、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主体责任,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统筹整合既有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改革顺利进行。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认真整改,全县上下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投入长效机制的建设,加大对人工湿地等重点生态领域项目的资金投入、使用及监管,确保生态保护长足发展。
四、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3日。
联系电话:0953-8022356
联系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路庆王街财政局
同心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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