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科局:解读《同心县精准扶贫财产类
“扶贫保”工作实施方案》
一、险种及承保范围
(一)投保对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保险险种。根据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风险状况,财产类“扶贫保”保险品种分为种植业、林果业保险:小杂粮(糜子、谷子、荞麦、豌豆等)、脱水蔬菜(红葱、黄花、辣椒、西红柿等)、中药材(黄芪、柴胡、党参、板蓝根、红花等)、西瓜、文冠果、油用牡丹;养殖业保险:基础母羊、基础母牛、肉牛;财产类保险:农村房屋综合。
二、保额、责任及赔偿
(一)种植、林果业保险。
1.保险金额。小杂粮300元/亩、脱水蔬菜1000元/亩、中药材800元/亩、西瓜400元/亩、文冠果800元/亩、油用牡丹800元/亩。
2.保险费率。脱水蔬菜、小杂粮、西瓜为6%;中药材、文冠果、油用牡丹为5%。
3.保险期限。作物出苗成活后(开花时)开始,至成熟收割完毕(成熟收获离枝)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4.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直接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每次事故免赔率为10%。
5.保费来源。小杂粮、中药材、西瓜、文冠果、油用牡丹保费由县扶贫专项资金支付100%;脱水蔬菜保费由自治区财政补贴50%(30元/亩),县扶贫专项资金支付50%(30元/亩)。
6.赔偿标准。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采摘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1-免赔率)。
7.保险责任释义。
1.暴雨:指降雨量每小时在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2.洪水:指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或暴雨积水。规律性涨潮、海水倒灌、自动灭火设施漏水以及常年水位线以下或地下渗水、水管爆裂不属洪水责任。
3.内涝:指由于降水过多,地面积水不能及时排除,农田积水超过作物耐淹能力,造成作物减产。
4.风灾:指8级以上大风,即风速在17.2米/秒以上即构成风灾责任。
5.雹灾:指在对流性天气控制下,积雨云中凝结生成的冰块从空中降落,造成作物严重机械损伤而带来的损失。
6.冻灾:指因遇到0℃以下或长期持续在0℃以下的温度,引起植株体冰冻或是丧失一切生理活力,造成作物死亡或部分死亡等现象。
(二)养殖业保险。
1.保险金额。基础母羊500元/只、基础母牛7000元/头、肉牛5000元/头。
2.保险费率。基础母羊、肉牛为6%;基础母牛3.5%。
3.保险期限。肉牛保险期间为八个月、其他期间为一年,都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从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20日(含)内为保险标的的疾病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发生的疾病死亡为免赔责任。
4.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自然灾害以及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政府组织扑杀所造成直接死亡。基础母牛、肉牛每次事故免赔率为20%,基础母羊每次事故免赔率为10%。
5.保费来源。基础母羊、基础母牛由自治区财政分别补贴50%(15元/只)和30.6%(75元/头),县扶贫专项资金支付50%(15元/只)和69.4%(170元/头);肉牛由县扶贫专项资金支付100%。
6.赔偿标准。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只(头)保险金额×(1-免赔率)。
(三)财产类保险。
1.保险金额。农村房屋综合保险40000元/户。
2.保险费率。2.25‰。
3.保险期限。一年。
4.保险责任。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投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倒塌,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5.保费来源。由县扶贫专项资金支付。
同心县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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