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9/2025-00082 发文时间 2025-11-06
发布机构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同心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4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答复函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同心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04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答复函

马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豫海湖周边卫生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我局工作职责,一是3月、6月对全县进行两次病媒生物消杀工作,8月份针对基孔肯雅热蚊虫传播增加一次消杀。二是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及11个乡镇对畜禽养殖场所的牲畜粪污和农村庄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并定期对圈舍内外和农户庭院周边地区开展防蚊、灭鼠工作,全县乡镇配发病媒生物防制药品5.7万元。三是组织开展春冬季越冬蚊集中消杀工作,爱卫会组织人员对县域内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进行消杀工作,各乡镇(管委会)重点对畜禽养殖场所、柴草堆、地窖、库房等进行消杀,有效防控乙型脑炎、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性疾病的传播流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健康美丽宜居家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