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324014/2025-00068 | 发文时间 | 2025-08-20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同心县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23号提案办理意见的答复函 | ||
白小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城市绿化改造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养护人员对豫海湖周边的同心公园全面开展春季树木修剪及绿地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二是为森林公园、人民公园、诗苑维修景观灯690盏,灭蚊灯24盏,补植苗木2万株,更换垃圾箱150个,维修破损路面550平方米等。三是制定《同心县城市绿化养护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细则,进行精细化管理养护,督促养护企业加强公园绿地内树木养护及设施管护,完成春季树木修剪、灌溉浇水、病虫害防治、施肥及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提升城市绿化管理水平和生态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绿化日常管护,定期开展巡查与养护工作,让城市绿化景观更添生机与活力。同时,积极谋划小微绿地建设项目,提升城市“微生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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