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18/2022-00156 | 发文时间 | 2022-11-22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政协同心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函 | ||
白明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全民健身政策,助力健康同心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实现了全民健身事业“三纳入”,即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全民健身活动和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二是积极与国土、住建部门对接,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城乡新建居住区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进行规划审批;三是积极对接教育局及其他实施设备健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时间段向大众开放。
感谢您对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同时也希望通过您,我们共同呼吁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同心文化旅游体育建设发展的氛围。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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