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2-00246 | 发文时间 | 2022-11-17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心县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 ||
杨克斌、杨彦学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保健品市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我局结合同心保健品行业经营实际,遵照制定印发的《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品”行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保健品行业监管力度,扎实推进“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形成了局机关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全局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清晰工作思路。严厉打击当前“保健品”市场行业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欺诈误导、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质量安全等行为,做到专项行动与监督管理同步跟进,联合整治与制度规范同步完善,形成联合整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明确整治范围,突出工作重点。以容易侵犯老年人、病人等弱势群体的欺诈、虚假宣传为重点,加强“保健品”行业日常监管,及时摸排梳理线索,严厉查处我县“保健品”市场广告、不正当竞争、质量安全等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肃清行业不正之风,助力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26人次,检查“保健”、化妆品、理发类店铺332家次,责令整改6家;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取缔2处养生体验场所,现场劝离正在体验的中老年群众62人,依法暂扣电子体验产品57台、艾草系列产品及“三无”养生产品共343件,总价值达7万余元,经案审决定以销售伪劣“坐灸仪”诱骗消费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决定实施经济处罚7.8万元 。门户网站共发布专项整治行动信息5条;印发“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消费提示”、“提防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陷阱书”20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6条;32家商户电子屏幕滚动宣传21条保健品标语10余天。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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