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4021/2022-00239 | 发文时间 | 2022-11-17 |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心县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 ||
杨晓霞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抵御食品安全风险的一种产品责任保险,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以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局制定了《关于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截至目前,全县28家食品生产企业已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率87.5%,193家学校食堂已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率100%。餐饮、销售单位共购买43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持续推进中。
同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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