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3/2026-00068 发文时间 2026-06-03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圣雅戈(宁夏)建材有限公司矿石、选矿生产线升级改造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圣雅戈(宁夏)建材有限公司矿石、选矿生产线升级改造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公示

圣雅戈(宁夏)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宁夏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圣雅戈(宁夏)建材有限公司矿石、选矿生产线升级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综合专家评审结果,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兴隆乡原“同心县益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塌山洼石膏矿加工区”。主要建设2座破碎生产车间,1座车间内对厂区现有1条每小时处理120吨破碎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加装两条AI智能人工选矿生产线,1座车间内新建1条每小时处理300吨的破碎生产线及两条人工智能选矿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1座产品库房及1座原料库房。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2%。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建设性质、内容、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施工扬尘通过采取设置围挡、场地遮盖、湿法作业等措施后,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机械采取定期保养等措施,减少机械废气产生。

2、水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抑尘,不外排。

3、声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限制集中作业、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处理后,需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堆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剩余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废气主要为1#、2#生产线在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产品运输粉尘、装卸作业粉尘以及原料、产品堆存产生的粉尘。1#、2#生产线在投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各自生产线上方设置的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分别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1#、2#生产线在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装卸作业粉尘以及原料、产品堆存产生的粉尘通过在半敞开式车间作业、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等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产品运输粉尘采取车辆出厂前冲洗、厂内道路铺设碎石硬化并洒水抑尘、运输时采用篷布遮挡等措施后,满足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通过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3、声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值生产设备、设备消声、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外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灰、小于5cm排土及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全部作为成品外售;小于5cm排土集中收集后拉运至矿区配套排土场堆放;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吴忠市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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