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3/2026-00044 发文时间 2026-04-22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同心县预旺镇镇区排洪陡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审查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关于同心县预旺镇镇区排洪陡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同心县预旺镇镇区排洪陡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位于同心县预旺镇镇区东南侧,主要对预旺镇东沟大桥上游北侧损毁排洪陡坡进行拆除回填后砌护,消除土体滑塌隐患。同时在东沟大桥下游南侧新建排洪陡坡,保障雨水内涝排入沟底。项目总投资140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2.63%。

二、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等,通过采取场地洒水、物料遮盖、运输篷布苫盖、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2、水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盥洗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盥洗水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

3、声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物料装卸规范操作、加强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等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强化施工期间管理,开挖、填埋过程中优化机械设备行驶路线,应尽可能远离古城墙遗址,严禁施工人员接近古城墙遗址。

6、项目为预旺镇镇区排洪陡坡工程,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

三、本审查意见只对本《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性质、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审查意见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五、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吴忠市同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

联系电话:0953-8637597。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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