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6/2026-00007 发文时间 2026-03-19
发布机构 同心县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宁夏瑞鸿韦二矿业有限公司韦二煤矿固废治理暨土地复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夏瑞鸿韦二矿业有限公司韦二煤矿固废治理暨土地复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夏瑞鸿韦二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宁夏瑞鸿韦二矿业有限公司韦二煤矿固废治理暨土地复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申请(宁瑞矿发202652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瑞鸿韦二矿业有限公司韦二煤矿固废治理暨土地复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宁夏瑞鸿韦二矿业有限公司韦二煤矿固废治理暨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建项目。2025415日,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504-640324-04-05-918211项目主要建设298.53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1座,挡土墙1座,沉淀池1座,淤泥拦挡坝1座,配套建设下场道路700m,进场道路210m,截水沟及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总占地28.10h,其中永久占地23.22h,临时占地4.88h,占地类型为荒草地。项建设期总挖方23.07,填方37.07,外购土方14.00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14.21万元项目已202510月开工,计划于20275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8.10h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内容及相关要求。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61.9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10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同心县水务局          

20263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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