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6/2026-00006 发文时间 2026-03-19
发布机构 同心县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同心县300MW/600MWh集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同心县300MW/600MWh集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储新能(同心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同心县300MW/600MWh集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申请(宁储新能司字202604〕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同心县300MW/600MWh集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同心县300MW/600MWh集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丁塘镇属新建项目2025523日,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6-640324-04-01-139785)。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1300MW/600MWh磷酸铁锂电池高压级联储能电站。主要新建储能单元12套,共安装电池舱120座,PCS一体机(变压器)60台,330kV升压站1座,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12回、送出线路1.61km、进站道路、施工营地及临时施工道路等工程。项目总占地6.51h,其中永久占地5.02h,临时占地1.49h,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和耕地。项建设期总挖方7.57,总填方7.57,挖填平衡。

项目总投资7.2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16亿元。项目已202512月开工,计划于20268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51h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内容及相关要求。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286.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51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同心县水务局          

202631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同心县人民政府    承办: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40007宁公网安备64032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