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4016/2025-00032 发文时间 2025-05-06
发布机构 同心县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德晖科技2GW超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德晖科技2GW超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夏德晖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德晖科技2GW超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德晖科技司字[2025]2)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德晖科技2GW超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德晖科技2GW超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位于吴忠市同心县豫海镇兴隆村属新建项目。2023822日,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308-640913-04-01-157780),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GW超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片。建设内容为新建电池生产厂房1座,动力站、消防水泵房1座、变电站1座、化学品储藏库1座、办公楼1座、研发楼1座,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气站、食堂及门房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6.79h其中永久占地15.54h,临时占地1.25h。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28.94,填方28.94,挖填平衡。

项目总投资15.24亿元,其中土建投资3.2亿元。项目20242开工计划于20261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79h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内容及相关要求。

(七)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309.24万元。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16.79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同心县水务局         

2025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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