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4-00759 发文时间 2024-12-10
发布机构 同心县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宁夏科力远恒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心县妙岭1GW/2GWh新型镍氢混合共享储能示范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夏科力远恒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心县妙岭1GW/2GWh新型镍氢混合共享储能示范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宁夏科力远恒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宁夏科力远恒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心县妙岭1GW/2GWh新型镍氢混合共享储能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宁夏科力远请函[2024]第014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宁夏科力远恒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心县妙岭1GW/2GWh新型镍氢混合共享储能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宁夏科力远恒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心县妙岭1GW/2GWh新型镍氢混合共享储能示范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豫海镇,属新建项目。2024611日,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6-640324-04-05-53460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储能单元49个,共安装电池舱454座,PCS一体机(变压器)218台变电站1座、综合楼1座,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42回、进站道路、消防水泵房、库房、食堂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储能电站进线、出线工程单独立项,另行委托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占地16.19h,其中永久占地14.54h,临时占地1.65h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和草地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34.73,填方34.73,挖填平衡。

项目总投资25.0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47亿元。项目202410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6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19h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内容及相关要求。

(七)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383.59万元。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16.19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同心县水务局        

202412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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